关爱基金公布三个援助项目推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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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三个援助项目的推行安排,包括再次推出「为租住私人楼宇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住户提供津贴」,首次推行「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购买与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相关的医疗消耗品的特别津贴」,以及延长「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租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的特别津贴」的申请期。三个项目均由社会福利署(社署)负责推行。详情如下:

(一)为租住私人楼宇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住户提供津贴

  本项目於二○一一年十月首次推行,为租住私人楼宇而所付租金高於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综援住户提供一次过津贴,纾缓他们在周期性租金上升时所面对的经济压力。现再度推行此项目,以进一步纾缓有关住户的经济压力。

  受惠综援住户须於二○一三年七月一日正在领取综援,并租住私人楼宇而所支付的每月租金高於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最高金额。每个符合资格的一人综援住户及二人或以上综援住户分别可获发一笔过2,000元及4,000元的津贴。

  有关综援住户无须递交申请。社署会根据综援人士已呈报的租金资料辨识符合资格的综援住户,并将由二○一三年十一月底起陆续将津贴直接存入他们领取综援的银行户口。

(二)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购买与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相关的医疗消耗品的特别津贴

  本项目为首次推行的新援助项目,为居於社区、没有领取综援而住户入息不超过限额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最多十二个月的特别津贴,以购买与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相关的医疗消耗品。

  受惠人士须於二○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在社区居住,并正在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额伤残津贴;提出申请时需要使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而没有获得相关医疗消耗品的资助,并同时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额伤残津贴;及家庭每月入息不多於全港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150%和家庭每年可动用的财务资源不超过18万元。

  社署会根据符合资格人士在提出申请时的家庭每月入息,厘定其全期可获得的最高津贴额。津贴额分为三层,即住户入息在全港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100%或以下可获全额津贴(每月最多2,000元)、超过入息中位数100%至125%可获四分之三津贴(每月最多1,500元)及超过入息中位数125%至150%可获半额津贴(每月最多1,000元)。

(三)为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租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的特别津贴

  本项目於二○一三年一月推行,当时为六十岁以下、居於社区、没有领取综援而住户入息不超过限额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提供最多达十二个月的特别津贴,以租用所需的辅助呼吸医疗仪器。项目的申请期现延长至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取消年龄限制及放宽家庭每月入息限额。

  受惠人士须於二○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在社区居住,并正在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额伤残津贴;提出申请时需要租用辅助呼吸医疗仪器而没有获得相关仪器的资助,并同时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额伤残津贴;及家庭每月入息不多於全港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150%和家庭每年可动用的财务资源不超过18万元。

  社署会根据符合资格人士在提出申请时的家庭每月入息及每年可动用的财务资源,厘定其全期可获得的津贴额。津贴额分为三层(即全额、四分之三或半额津贴),详情如下:

住户每月入息     家庭每年可动   家庭每年可动
           用的财务资源   用的财务资源
           在10万元或以   超过10万元但
           下可获发的每   在18万元或以
           月津贴额     下可获发的每
                    月津贴额

在全港住户每月     2,500元     2,000元
入息中位数100%或以下
可获全额津贴

超过全港住户每月    1,875元     1,500元
入息中位数100%至125%
可获四分之三津贴

超过全港住户每月    1,250元     1,000元
入息中位数125%至150%
可获半额津贴

  由二○一三年十月起,社署将陆续发信邀请可能符合上述项目(二)及(三)资格的严重肢体伤残人士递交申请。申请人须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文件,邮寄或交回社署关爱基金组。在完成所需程序后,社署会发信通知申请人其申请结果,并在二○一三年年底起陆续向符合资格的人士发放津贴。

  有关以上三个项目的详情,请浏览关爱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社署网页(www.swd.gov.hk)。如有查询,请於办公时间致电社署关爱基金组(电话∶3422 3090)。



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