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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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九月十一日)起接受「二○一三年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下研发项目的资助申请。

  粤港高新技术专责小组於二○○四年首次推出「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旨在鼓励粤港两地的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加强合作,及提升大珠三角地区产业的科技水平。深圳市政府在二○○五年加入本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两地的科技合作,计划自二○○七年起增加了一个项目类别,由粤港或深港当局联合资助有关项目。

  创新科技署发言人说:「本计划自二○○四年成立以来,反应良好,双方联合资助的科研项目超过四十个,拨款额超过二亿五千万元。」

  一如往年的安排,计划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项目由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资助;第二类项目由内地相关单位提供资助;第三类项目则由粤港或深港两地政府联合资助。

  发言人说:「今年可供香港机构申请的第一类项目的科技范畴有二十七个,两地政府亦会在第三个类别下联合资助十二个科技范畴的项目。所涉及的科技范畴均配合产业发展的需要,并能促进大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的申请截止日期为今年十月十日。有关申请详情(包括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下接受申请的科技范畴),可浏览创新及科技基金网页(www.itf.gov.hk)。如有查询,请联络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地址为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二十一楼(电话:三六五五 五七二五;传真:二九五七 八七二六;电邮:enquiry@itc.gov.hk)。



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