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十月推行「广东计划」明日开始接受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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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将于十月一日正式推行「广东计划」,并由明日(八月一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以便长者有充足的时间提交申请。

  在公共福利金计划下推出「广东计划」,是让选择移居广东并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无须每年回港,亦可以领取高龄津贴。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可获发每月1,135元的高龄津贴。津贴金额将会根据既定机制,每年作出调整。

  在「广东计划」推行首年(即本年十月一日至明年九月三十日),社署会作出一次性特别安排,容许已符合其他申请资格并在紧接提出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广东居住一年(在该年内有56天的宽限期)的申请人,无须符合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亦可受惠于计划。

  社署发言人表示:「为了让受惠人或其亲友知悉计划详情,社署会由明日开始,在电子媒体播放政府宣传电视短片及电台声带,以及在跨境巴士上播放宣传短片。此外,社署亦会设立『广东计划』网页,上载计划的申请资格、申请手续、申请表格及常见问题等有关资料,以及透过专设的『广东计划』查询热线,回答公众人士的查询。」

  社署亦特别在上水设立办事处,专门处理「广东计划」的申请。办事处由明日开始投入运作。

  发言人提醒申请人:「想参与『广东计划』的长者,无需急于前往专设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提出申请,只需先填妥『广东计划申请表』,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及两张近照寄回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0-2111室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便可。当社署接到申请表后,会透过预约安排,邀请申请人到办事处亲身会面及完成申请手续。

  长者只要在本年十月一日或之前向社署提交申请,无论申请在何时获批,只要申请人在本年十月一日或之前已符合所有领取资格,均可领取由十月一日起开始计算的津贴金额。」

  此外,社署已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广东计划」的代理机构,负责进行个案覆检;协助一些基于健康理由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申请人完成申请;以及处理「广东计划」受惠人对计划所提出的查询等。

  「广东计划」的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可从社署「广东计划」网页下载,或到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及在广东省多个指定地点,包括香港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在广东的多个办事处索取。申请人亦可透过电话或邮寄方式向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索取。

  如有查询,请浏览社署「广东计划」网页(网址:www.swd.gov.hk/gds)或从八月一日开始致电「广东计划」查询热线,电话:3105 3266。



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