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七月十九日)公布五份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涵盖新界最北部的边境禁区或前边境禁区土地。
五份草图包括马草垄及蚝壳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文锦渡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打鼓岭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莲麻坑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及沙头角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整体规划意向主要是保护区内的乡郊特色、加强自然保育、推广康乐旅游、保存良好的农地作农业用途,以及推动跨境基建发展。
马草垄及蚝壳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占地约553公顷,当中约234.64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以限制发展及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约228.37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1)」地带,涵盖蚝壳围地区的一大片延绵相连和易受影响的湿地综合区。共9.15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生态旅舍」地带,以生态旅舍的模式,发展层数少的低密度度假式住宿设施。
文锦渡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占地约354公顷,当中的「绿化地带」占地114.22公顷。约16.68公顷的土地划作「康乐」地带,为市民提供康乐设施。
共92.08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坟场、灵灰安置所、火葬场及与殡仪有关的用途」地带,涵盖现时的沙岭坟场,提供土地设置坟场及有关设施,包括灵灰安置所、火葬场、殡仪馆,及其他有关用途,以及访客服务中心、附属餐厅和便利店,以应付公众的需要。
打鼓岭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占地431公顷,当中约208.13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以保护天然生境。约111.83公顷的土地划为「康乐」地带,从而促进动态及/或静态康乐活动和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
位於白虎山西南面的一幅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口岸」地带,占地约23.82公顷,以兴建拟议的莲塘/香园围口岸及相关的设施。
沙头角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占地557公顷,当中461.39公顷土地划作「绿化地带」。位於沙头角路以南的一幅约5.14公顷的土地划为「康乐(1)」地带,进行低密度康乐发展,从而促进农业旅游及生态旅游的发展。
莲麻坑及沙头角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内的「绿化地带」,涵盖红花岭可能辟设的郊野公园的部分土地。
莲麻坑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占地约329公顷,当中10.62公顷的土地划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4.71公顷划为「绿化地带(1)」,涵盖莲麻坑河东西支流、上游两岸较高海拔的土地;1.95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涵盖莲麻坑东部背后的风水林。
五份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均包括「自然保育区」地带,以保护区内现有天然景观、生态系统和地形特色,及保育易受发展破坏的天然环境。
另外,五份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均划有「乡村式发展」地带,以涵盖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此地带的设立将把小型屋宇发展集中在现时的乡村内或适合的位置上,使土地运用较具条理及更为有效,同时亦能保育周边的自然环境。
草图现置於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北区民政事务处和上水、打鼓岭及沙头角区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於九月十九日或之前,就有关草图向城规会秘书处作出书面申述。
草图复本现於油麻地及北角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些草图。
完
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