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关爱基金援助低收入人士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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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卓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本会财务委员会於本年六月二十一日的会议上,批准向关爱基金额外注资150亿元,主要用途包括援助未能受惠於《财政预算案》的纾困措施的低收入人士(即俗称N无人士),预计有关的援助项目可在今年下半年推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援助N无人士的项目的详情(包括援助对象、援助金额及实施日期)为何;

(二)鉴於部分N无人士,包括居於工厂大厦的分间楼宇单位(俗称浻房)及天台僭建物的低收入人士,未能受惠於关爱基金去年推出的「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项目,当局会否考虑将他们纳入新一轮援助项目的援助范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每年提供经常性拨款,使该等援助N无人士的项目以恒常措施方式推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关爱基金(基金)在去年十月至今年四月推行「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项目(项目),对一批低收入住户提供一笔过津贴。受惠人士必须没有领取综援(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在香港没有拥有物业,每月住户入息和租金不超过指定限额,以及租住私人楼宇内的房间/小室、阁仔或床位, 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是居於临时房屋或无家者。津贴额为1人住户3,000元,2人住户6,000元,3人或以上住户划一为8,000元。这个项目成功接触俗称的「N无人士」(即泛指无物业、无入住公屋、无领取综援的低收入人士),截至今年六月底,已惠及25 725个住户(58 921人),涉及津贴金额大约1亿4,995万元。

  就李议员的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一)关爱基金正计划於今年年底前再次推出这个项目,并将曾受惠於基金另一个项目(即「为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长者提供津贴」项目)的长者纳入为受惠对象。再推出时,计划放宽对「环境恶劣居所」的定义,以涵盖所有符合入息和租金限额以及其他受惠资格的私人楼宇住户。我们会将这项建议(包括受惠资格和援助金额等)提交扶贫委员会考虑和通过。

(二)关爱基金前督导委员会去年通过原项目的受惠对象,并不涵盖租住工厂大厦单位的住户,这是考虑到工厦单位并非设计作住宅用途,政府决心要取缔以保障居民安全。受惠资格配合政府取缔以工厦作居所的政策,避免间接鼓励市民入住不符合合法居住用途的居所。

  的确有意见认为再次推出项目的受惠对象,应涵盖租住工厦单位的住户,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亦就此作出了讨论。我们向扶贫委员会提交项目时会反映有关意见,供扶贫委员会考虑。

(三)因应政府《财政预算案》的一系列短期纾困措施, 关爱基金推出这项目,是向未能受惠於预算案纾困措施的所谓「N无人士」提供一笔过援助。政府没有计划将项目纳入恒常资助和服务,但推行项目的经验,将有助政府考虑更全面的扶贫安排。

  多谢主席。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