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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长者福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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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黄国健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由於人民币升值及内地物价近年不断上升,越来越多已移居内地的香港长者返港定居,并入住本地的安老院舍。尽管社会福利署(社署)打算在本年内推出计划,容许移居广东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无须返港亦可继续领取高龄津贴,但该等长者依然不能享有香港的其他福利(例如长者医疗券、长者生活津贴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从各内地省份返港定居的长者数目,以及该等数目占移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过去三年,从内地返港定居的长者中,有多少人回港后向社署寻求援助(例如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入住政府资助的安老院舍等),并按所需协助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当局有否分析香港长者从内地返港定居的原因,以及评估他们返港定居对本港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於现时有不少由香港的非政府机构在内地营办的安老院舍供香港长者入住,但其入住率长期偏低,当局有否考虑把该等院舍纳入改善买位计划,以期一方面为轮候入住资助安老院舍的长者提供更多选择,另一方面为已移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提供服务;及

(五)鉴於移居内地的香港长者现时既不能享有内地的医疗福利及社会服务,也不能享有香港的某些社会福利,当局会否尽快研究向在广东定居的长者发放长者生活津贴的可行性,以及长远而言,考虑为该等长者提供本地长者享有的社会福利(例如长者医疗券、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等);如会,有关的研究及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黄国健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当局并无统计每年从各内地省份返港定居的长者数目。在「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下,受助人可在广东及福建省定居期间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在二○一三年四月底,计划下总共有2 167宗个案,而在过去三年受助人选择返回香港定居并继续领取综援的个案数目如下:

年度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截至2013年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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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数目  110    121     114    17

  目前,长者经社署的「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评估机制)评核为有长期护理需要后,当局会为他们提供合适的资助社区照顾服务及/或住宿照顾服务。在评核长者长期护理需要时,申请人无须交代其是否曾於内地居住。因此,社署并无备存从内地返港定居的长者中,申请资助住宿照顾服务的数字。

  此外,从内地返港定居的长者,可於回港后向长者地区中心、社会保障办事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寻求协助。上述服务单位可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资讯、辅导、紧急援助、支援小组、转介服务等。由於社署在提供上述服务时,并无要求申请人交代其是否曾於内地居住,因此社署并无统计有关的长者数目。

(三)据我们了解,在内地居住的长者决定是否返港时,会考虑不同的因素,包括家庭需要、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情况、内地和香港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的比较等,而部分在内地居住的香港长者,则在健康恶化的情况下,选择返港生活。

  如上文(一)及(二)所述,现时社署提供各项服务时并无要求申请人交代其是否曾於内地居住,因此亦没有就香港长者从内地返港定居对本港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影响进行研究。

(四)目前,共有两间在内地的安老院由香港非政府机构营运,该两间安老院分别位於盐田及肇庆。我们会探讨为在评估机制下,被评核为需要住宿照顾服务的长者,提供选择入住上述两间院舍的可行性。

(五)社署将於今年十一月或之前推出广东计划,让移居广东的合资格香港长者领取高龄津贴。在长者生活津贴及广东计划实施一段时间后,我们会研究在广东发放长者生活津贴予选择在广东养老长者的可行性。

  「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试验计划)为期四年,第一阶段(为期两年)将在本年九月开始推行。试验计划的目的在於测试采用「钱跟人走」这新的资助模式在本港推行的可行性,当局现阶段并无计划在内地推行上述试验计划。

  现时,长者医疗券只适用於在香港注册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本地提供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现阶段当局并无计划将长者医疗券推展至香港境外的医疗服务。当局会在长者医疗券计划优化措施推行一段时间后,适时为计划作进一步检讨。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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