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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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及电视台当值宣布员注意:

  请尽快播出下列消息,并在适当时间重播:

  三号强风信号已经发出,海事处提醒船东、船主及船舶负责人应立即采取防风措施,将船只妥善地系固於安全地方。

  遇有意外事故,须立即向船只航行监察中心报告,电话为2233 7801。



2013年7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