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的主要立法建议谘询总结公布
***********************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公布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的主要立法建议谘询总结。

  成立保监局的政策目标是确保保险业的规管架构与时并进,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促进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以及与国际做法看齐。

  政府早於二零一零年就设立保监局的框架建议谘询公众,并在二零一一年公布谘询的总结及详细建议。其后,政府在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就成立保监局的主要立法建议进行谘询。

  政府收到558份意见书。将三份一式多份的意见书视为三份意见书之后,合共收到58份意见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说:「经考虑回应者的意见,政府在几个方面的建议作出修订,包括保监局组成的草拟条文、负责人员的委任、若干操守要求、指定的暂时禁止从事受规管活动的权力,以及相关的发牌和执法安排,以协助业界符合合规要求和达致有效执法。」

  发言人又说:「我们感谢公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发言人指出:「成立保监局是继一九八三年通过《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以来,保险业界最重要的改革建议。我们根据回应者具建设性的意见及提议修订了有关的立法建议,并预备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这标志向成立保监局迈出重要一步。」  

  发言人表示:「增强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从而令保险业更具竞争力,是政府与持份者的共同目标。我们希望有关的修订建议能保障保单持有人,同时不会窒碍市场创新。在推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会继续与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和自律规管机构在内的保险业界保持沟通。」   

  根据已修订的立法建议,政府正为修订《保险公司条例》的条例草案定稿。

  发言人说:「我们计划在二零一三年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以期在二零一五年成立保监局。」
 
  谘询总结已上载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网页(www.fstb.gov.hk/fsb)。公众最为关注的主要事项及政府相关回应的摘要载於附件。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