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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痴呆症长者的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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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有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的社工向本人反映,越来越多患有脑退化症的长者被安老服务单位转介至其中心接受辅导和福利服务。该等社工表示,在现时社工人手及中心的配套设施不足的境况下,越来越难以应付这些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为患有脑退化症的长者提供服务而言,社会福利署(社署)主要交由安老服务单位,抑或提供精神病康复者服务(康复服务)的单位负责,以及原因为何;若主要是由综合社区中心负责,政府会否增加该等中心的资源,以增聘社工应付服务需求;若是由安老服务单位及康复服务单位同时负责,社署如何协调资源分配和分工的事宜;

(二)社署有否就为患有脑退化症的长者提供服务事宜,向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发出指引;若有,详情为何;有否向该等中心提供额外的资助,以增聘人手和支付其他相关费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患有脑退化症的长者人数会随着人口老化而越来越多,他们的服务需求因此会越来越大,政府有何对应政策及措施,加强和改善有关的服务?

答覆:

主席: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社会福利署(社署)一直致力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切的服务,其中包括患有痴呆症(即张议员问题中提及的脑退化症)的长者。社署透过不同的服务单位,包括康复服务单位及长者服务单位,有效地为有不同需要的长者提供支援。

  现时全港18区均设立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服务精神病康复者及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其家人、照顾者与及当区居民,并提供由及早预防以至危机管理的一站式精神健康社区支援及康复服务;而各区的长者中心则为居家长者及其护老者提供邻舍层面的社区支援服务,以便长者能在邻近住所的中心接受多元化的服务。

  政府一直持续增拨资源,加强服务单位的人手,提升服务并减轻工作人员的压力。其中,社署自二○一一/一二年度至今三年间,已合共增加6,050万元经常拨款,让综合社区中心增聘人手,包括社工,以应付服务需求。在长者社区支援服务方面,由二○○八年起,我们为全港所有长者地区中心及邻舍中心提供额外经常拨款6千万元,增加合共200多个社工职位,加强中心的外展服务及对长者的辅导和转介服务。就用于患痴呆症长者相关支援工作的资源,社署没有备存细项。此外,社署亦为长者服务单位的社工(包括长者地区中心及邻舍中心的社工)提供有关照顾患痴呆症长者的培训,以加强这些服务单位支援痴呆症长者及其家人的能力。

  对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包括患有痴呆症的长者,社署亦提供不同形式的照顾服务,包括住宿照顾服务、日间照顾服务和到户家居照顾服务。这些服务均提供包括认知训练、记忆训练、现实导向及怀旧治疗等,有助加强对患有痴呆症长者的支援。资源方面,在二○一三/一四年度,当局会提供经常拨款2 亿1,690万,发放「照顾痴呆症患者补助金」。同时,社署亦会协助服务单位改善院舍和日间护理中心,购置离床警报器、防游走系统及多元感观治疗设施等,并定期培训员工及为照顾者提供支援服务。

(三)食物及卫生局已成立一个精神健康检讨委员会(检讨委员会),专责检讨现时的精神健康政策,以期制定本港精神健康服务发展的未来路向,包括针对痴呆症患者的支援。检讨委员会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担任主席,成员除包括医护和社福界代表、立法会议员、学者和病人家属代表外,亦有劳工及福利局和社署的代表。检讨委员会希望在约一年后完成有关检讨。另外,安老事务委员会亦很关注痴呆症的问题,并会积极跟进和配合检讨委员会的工作。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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