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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维护和提高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动议辩论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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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吴亮星议员提出「维护和提高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

代主席∶

  金融业一直是香港经济的重要支柱,过去十年,香港金融业增长强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日益重要的引擎,并为香港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数字显示,金融业在二零一一年占香港的生产总值达16.1%。同时,金融业在二零一二年雇用了超过22万人,占总就业人口约6.2%。

  凭借香港独有的优势,包括先进的金融基建、世界级水平的金融专才、公平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法治制度及独立的监管制度、可自由兑换及稳定的货币等,香港成功地发展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并於多项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指数名列领先的位置。以二零一二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金融发展指数为例,香港於整体指数名列全球榜首,并於所有分类指数名列全球首十位。与此同时,随全球经济重心逐渐向东转移,以及内地经济的迅速增长,为香港的金融业带来懰大的发展机遇。当中,发展成为全球的人民币业务枢纽,以及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促进市场发展

  自二零零四年开始,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发展。现时,香港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规模及最具效率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在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方面,二零一三年首四个月,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总额已经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48%。

  在人民币贸易结算带动下,香港人民币存款亦大幅增加,人民币的融资活动也越趋活跃。香港拥有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截至二零一三年四月底,人民币存款和存款证余额合计达8,370亿元人民币。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融资中心,香港的人民币债券、贷款和股票类产品都有理想的发展。在债券方面,截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底,在本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共有276笔,未偿还余额达2,776亿元人民币。在贷款业务方面,截至二零一三年四月底,人民币贷款余额达880亿元人民币。

  随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在港的人民币金融中介活动越见活跃,人民币的价格发现,和平衡需求和供应方面,日趋成熟。香港财资市场公会将於短期内推出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透过提供一个可靠基准作为贷款产品的定价参考,此举将可促进离岸人民币贷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拆息定价亦将能带领离岸人民币利率掉期市场的发展,并协助市场参与者对冲人民币业务的利率风险。

  作为面向全球的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香港在支持国际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的角色越见重要。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底,香港人民币清算平台共有209间参加行,当中有185间是海外银行的分支机构或内地银行的海外分支。於二零一三年五月,香港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平均每日处理的交易额达3,900亿元人民币,当中约九成是离岸市场的交易。

  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我们正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香港基金及资产管理业的发展。我们致力提供合适的法律及监管框架和清晰而具竞争力的税务环境,以吸引更多不同种类的基金公司以香港为基地。例如我们在本年初向立法会引进《2012年税务及印花税法例(另类债券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及《2013年信托法律(修订)条例草案》。这两条条例草案旨在改善伊斯兰金融平台和改革信托法,吸引财产授予人在香港设立信托,进一步缔造有利资产管理业的环境。

  同时,我们计划把现时离岸基金豁免缴付利得税的投资范围,扩大至包括买卖於香港没有物业或业务的海外非上市公司,让私募基金也享有离岸基金的税务豁免安排。鉴於基金业采用开放式投资公司形式成立投资基金越趋普遍,我们亦正联同证监会拟订立法建议,以容许市场成立该等形式的公司,并为其订立规管框架,从而提供多一个选择予业界,吸引更多基金以香港为基地辐射亚洲。

  在国际局势瞬息万变之际,香港同时也面对区内以至全球的激烈竞争。为保持香港的国际竞争力,特区政府一直致力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因此,我感谢吴亮星议员提出这项动议,让大家就如何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发表意见。事实上,今年年初成立的「金融发展局」,正是希望透过一个跨界别的谘询组织,向政府提供建议,协助香港把握新的金融发展机遇,发展香港金融市场的优势,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张华峰议员的修正案建议政策方向应有利各大中小金融企业的均衡发展,对此,我们表示支持。事实上,政府在制订有关证券业的政策时,一直以促进证券业的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公平有序运作为原则,以惠及所有市场参与者。我们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一直采取多项措施,支持业界持续发展。例如,在制定新监管要求时,政府及监管机构会致力精简有关合规程序,并检视现有的相关要求可否进一步简化,力求利便业界合规。我们亦理解中小型证券行经营情况面对挑战。业界要在日趋复杂和依赖先进技术的金融市场上保持其竞争力,提升他们的技能至为关键。为此,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已经展开商讨,研究该学会如何能协助经纪、资产经理及其他证券业从业员进一步提升其服务质素及扩大其服务。证监会表示乐意为开办种类更多的针对性培训课程提供财政支援。其中,我们已向证监会提出,有关支援应特别聚焦於中小型证券行的持续专业培训。这将有助从业员应对市场发展的新需要。

优化监管及基建

  除了促进市场发展外,我们在优化本港的监管制度和金融基建方面,也制定不少措施,提升市场的质素和透明度,以及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上市法团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法定披露制度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规定上市法团须适时向公众披露内幕消息。另外,新的淡仓申报制度已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该制度有助证监会收集更多市场资讯以加强其监察市场上卖空活动的能力,以保持香港金融稳定。为落实二十国集团的承诺,我们准备引入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市场的监管制度,让监管机构能更有效评估及管理有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推广及区域合作

  在开拓与相关地域的金融业务合作方面,自二零一零年以来我们开始於世界各地的城市进行海外路演,以宣传香港作为中国的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推广香港作为区内首要资产管理枢纽的优势。另外,与伦敦和澳洲等地的人民币业务联系,有助提升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和地位,促进香港银行与国际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往来。CEPA在二零零四年实施后,开拓了本地金融业和金融从业员逐步进入内地市场。地区层面方面,具体政策措施於粤港、沪港和前海等金融合作框架,加强香港和内地在金融机构、金融工具、资金及人才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主席,涂谨申议员的修正案建议设立金融申诉专员,以及制定《香港金融管理局条例》,我们认为目前并无必要。

  涂议员提出设立金融申诉专员,我们在成立调解中心前亦有仔细考虑该方案,最后决定推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以先调解,后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我们采用的调解仲裁模式,与国际同类机制做法一致。仲裁员与申诉专员两者都担当裁判的角色,根据各当事人陈辞裁定纠纷,解决纠纷的方法非常相似。在香港,有关仲裁的程序框架受《仲裁条例》规限,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可透过法庭强制执行。

  至於制定《香港金融管理局条例》的建议,目前有关金管局运作的法律框架行之有效,金融管理专员即金管局总裁的权力、职能和责任由《外汇基金条例》、《银行业条例》、《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条例明确规定。自从一九九三年成立以来,金融管理局根据这些法例,依法执行四项主要职能:(一)维持货币稳定;(二)促进包括银行体系在内的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健全;(三)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及(四)管理外汇基金。因此,我们认为目前并没有必要额外制定《香港金融管理局条例》。

  涂议员提出希望提高监管机构处理与金融有关的重大案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现时,监管机构已经设有一系列的监察及制衡措施。监管机构在处理与执法有关的事宜时,在符合法定保密要求及不影响调查工作和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都尽量保持高度透明和问责性。

  主席,我先发言至此,在听听议员的意见后,再作一个整体回应。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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