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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2-2013年度)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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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2-2013年度)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2-2013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於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二零一二至一三财政年度的帐目已经完成结算,在83个开支总目中,有37个超出《2012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的额外支出,主要是为了应付二零一二年公务员薪酬调整;向撒玛利亚基金、研究基金、自资专上教育基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基金及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基金注资;实施一次性纾缓措施如为公屋租户代缴两个月租金及向领取社会保障人士发放相当於一个月标准金额的额外津贴等。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现提出《追加拨款(2012-2013年度)条例草案》,以便对该37个开支总目所需合共约267亿元的追加拨款,给予正式的法律权力依据。

  多谢主席。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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