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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无牌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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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据报,近日一间位於重庆大厦的持牌宾馆发生住客被潜入宾馆的男子强奸的案件,以及一间在旺角的无牌宾馆发生火警。另一方面,多间青年旅舍的入住率据报偏低。有旅游业人士指出,上述事件反映持牌宾馆的保安有欠妥善、当局打击无牌宾馆不力,以及青年旅舍的住宿资源被浪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目前无牌宾馆的数目;如有,数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过去三年,当局每年就打击经营无牌宾馆而进行了多少次执法行动,以及提出检控和经营者被定罪的个案数字分别为何;

(二)当局就持牌宾馆的保安安排有否作出规定;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过去一年,平均入住率低於六成的青年旅舍的名称,以及每间的有关入住率为何;针对那些入住率偏低的青年旅舍,当局会否促请有关的营办机构提高该等旅舍的使用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香港经营旅馆,是受《旅馆业条例》(第349章)(《条例》)所监管。《条例》的目的是通过发牌制度,确保用作旅馆的处所在楼宇结构和消防安全方面,达至《建筑物条例》及《消防条例》指定的标准,以保障旅客及公众安全。根据《条例》,任何处所提供收费住宿,必须领取旅馆牌照,除非有关处所内提供的所有住宿每次出租期均为连续28天或以上,则可获豁免。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牌照事务处(牌照处)是执行《条例》的部门,负责处理旅馆牌照签发及相关的执法工作。

  就姚议员提出有三个部分的问题,答覆如下:

(一)牌照处一向致力打击无牌经营旅馆,近年更增加人手,调整策略,锐意加强打击。如发现怀疑无牌经营的旅馆,牌照处会视乎每宗个案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例如在不同时间突击巡查、展开针对性的大规模跨部门联合行动、或乔装顾客(即俗称「放蛇」)等,多方搜集证据。如有足够证据证明有关处所涉及无牌经营旅馆,即采取检控行动。

  牌照处出动巡查怀疑无牌旅馆的次数,去年(二○一二年)比二○一○年增加一倍半;检控数目,由二○一○年的38宗增至去年的128宗;定罪数目由44宗增至110宗,足见加强打击的力度和成效。(过去三年执法数字详见附表)

  牌照处於收到怀疑无牌旅馆的举报后,会於8个工作天内作出巡查,并因应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搜获足够证据便作出检控。因此,牌照处备有有关举报以至检控、定罪的数目,但没有无牌旅馆数目的统计。(牌照处接获怀疑无牌旅馆的投诉数目亦已载於附表)

(二)为保障旅客和公众安全,旅馆除了须要符合楼宇和消防安全标准外,持牌人亦必须遵守《条例》及牌照条款的要求,持续地亲自监管旅馆的经营、管理和控制。旅馆内如有发生罪案,牌照处会引用有关牌照条款,要求持牌人解释;并且可根据情况援引《条例》赋予的权力撤销其牌照,或拒绝牌照续期。
 
(三)正如上文所述,《条例》的主要目的,是规管旅馆的楼宇和消防安全。旅馆的业务经营则并非《条例》的监管范围,旅馆持牌人无须向牌照处提供入住率或其他营运详情。

  至於青年旅舍,每一家的营运模式和市场策略,属於各有关机构的自主事务,当局不会干预。青年旅舍亦与一般持牌旅馆无异,牌照处并不备有青年旅舍入住率的资料。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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