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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市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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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西贡市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六月十四日)表示:「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西贡市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105公顷,北面和西面接连西贡公路、普通道和大网仔路,南靠蕉坑特别地区和白沙湾半岛,东面则以西贡海的海岸线为界。该区的康乐和旅游资源丰富。

  该图的整体规划意向,是巩固西贡市作为「旅游门廊」和地区中心的功能,为西贡区居民提供商业、康乐及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改善区内的环境;以及保留区内具景观和文物价值的景点。

  该区的整体城市设计原则是保存现有市中心和旧墟的特色,沿西贡市北部的海滨长廊设立多个活动中心,鼓励公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及疏导来往各个重要地点的人流。

  为加强西贡市作为「旅游门廊」的角色,约12.56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各种指定用途,包括商业、文化、酒店、康乐、文物旅游、与海滩有关的消闲用途、多层停车场、船只维修用地、加油站、公共车辆总站、码头等。

  此外,约6.49公顷及4.45公顷的土地分别划为「康乐」地带及「休憩用地」,主要是提供土地作康乐用途及辟设一条由前西沙酒店向南通往水警东分区总部的连贯海滨长廊。

  约0.46公顷的土地划为「商业」地带,主要是作商业发展,其涵盖范围的重点功能为地方购物中心,为所在的一带地方提供服务,用途可包括商店、服务行业、娱乐场所和食肆。该区西北部约7.53公顷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作中等高度的住宅/商业发展以促进该区的重建。

  约2.29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涵盖市中心现有的综合用途建筑物(主要作住宅发展,最低数层作商业用途);约6.62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乙类)」地带,涵盖翠塘花园、对面海恏、万宜渔民新恏、位於康村路及康健路的两块用地;约0.51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丙类)」地带,涵盖现有低密度住宅发展的「西贡涛苑」。

  约2.73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戊类)」地带,主要是透过进行重建或改建计划而逐步淘汰现有的工业用途,使改作住宅用途。这类计划须向城规会提出申请。约12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为现有的两条认可乡村、旧墟、位於康健路的泰湖阁及三个前渔民的聚居地提供土地。

  约0.4公顷的土地划为「工业(丁类)」地带,涵盖对面海西贡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土地,以容纳不能设於普通分层工厂大厦的工业用途。另外,约13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提供有关设施所需的用地,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约12.15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包括对面海的草木茂生的山坡,以限制发展及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约7.70公顷的土地划为「郊野公园」,以反映区内宪报公布的蕉坑特别地区和马鞍山郊野公园的部分。

  西贡市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K/-SKT/6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西贡及离岛规划处、西贡民政事务处及西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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