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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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六月九日)下午前往美国纽约访问前,在香港国际机场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现在出发访问美国,去纽约这个地方,在当地两日半的时间就返回香港,星期四下午抵港。大家都知道新一届特区政府非常重视香港的经济发展,因为只有经济较高速度和持续较高速度的发展,才可以让政府、企业和香港市民有较好的经济能力,解决香港长期存在的贫穷、房屋、老年社会和环境等问题。

  过去一段时间,我在内地跑的比较多,而且就香港和内地的经贸合作取得一定的进展。今日是我上任后第一次以官式身分去外国访问,主题亦是推动香港和外国的经贸合作。美国是香港的重要经济伙伴,同时亦是世界上的一个金融大国。因此我们今次去美国访问,虽然时间比较短,但访问团的人数相当多,有二百几人,而且层次相当高。在政府方面,除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金融管理局外,我们还有几个半官方机构,包括贸发局、旅发局和科技园公司,还有香港的大企业,包括港交所,和其他金融和贸易界代表,大概有两百几人,当中还有不少专业人士。

  我们今次带去美国的主要信息,是香港会是美国十分重要且有效的合作伙伴,来到香港后可以接触到不单是中国内地的商贸机会,亦可以通过香港,和亚洲其他国家的工商界携手合作。我期望,亦有信心今次的访美活动是会成功的,因为已经知道的是美方经济界的反应相当好,他们来参加我们活动的人数多,而且层次是相当高的。

记者:美国方面,有一些经验不知会否值得参考一下,例如一些关於选举的经验?以及政府有没有回应,关於戴耀廷说特区政府无诚意推行普选?

行政长官:特区政府有诚意在适当时候,会推行二○一七年政制改革的谘询工作。大家知道香港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个大原则下,我们的情况比外边特殊,香港作为一个城市,我们的高度自治权是比纽约高,我们比华盛顿高,我们比美国或者是西方任何其他城市,以至其他地方政府的高度自治权都高。香港有关选举及行政长官产生的方式,已经在《基本法》和有关的人大常委决定已定下来,所以我们现时不是在八十年代、二十多年前未写《基本法》时那种凭空去说,什么叫国际标准,而是我们已经有《基本法》,已经有人大常委的决定,我们在这个基础和框架里面去推动我们的政制改革工作,我有信心只要大家能够团结一致,我们齐心,我们的政改工作是做得成功的。

  在特区政府未推动谘询工作之前,亦在社会上未有人提过任何政改方案出来的情况下,去搞一些犯法、破坏社会秩序的行动,令人质疑他的动机是否为了犯法而犯法。「占领中环」这个行动,根据主办方所提出的计划,是不可能不犯法。最近法院就类似案件判决时,亦有了很清楚的一个说明,特区政府有决心去执法,防止及处理任何犯法的行为,这是第一个不可能。第二个不可能就是,根据主办方现在计划的「占领中环」行动,占领中环一旦发生的话,是不可能和平的,无论是主办方自己组织的「占领中环」行动,或其他人士利用这个概念,骑劫这个概念的行动,是不可能不犯法,以及不可能和平的。

  所以特区政府重申,一,我们有诚意、有决心在适当时候启动谘询工作;第二,希望各方关心香港政改的人士,他们可以提出方案,不需要用犯法行动去表达一个无方案的意见;第三,我希望大家知道任何犯法行为,政府不会姑息,我相信香港的法庭亦不会姑息。多谢大家。



2013年6月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7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