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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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宣布委任余敏奇及彭中屏为区域法院法官。任命於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其他的司法人员任命,将於适当时间公布。

  获委任的法官简历如下:

余敏奇

  余敏奇於一九五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九年及一九八○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他於一九八二年及一九八七年分别在香港和英格兰及威尔斯取得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一年在澳洲首都领地获大律师及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获新加坡最高法院讼辩人及事务律师资格。二○○九年在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取得调解员资格。一九八二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一九九七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彭中屏

  彭中屏於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於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九○年通过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的大律师公会期终试,二○○六年取得伦敦大学海事法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年及一九九一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年於当时的律政署担任法庭检控主任。一九九一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一九九七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