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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五十九号报告书的发言全文:
主席:
今天我向立法会提交政府覆文,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帐委会)第五十九号报告书。
帐委会主席在二月六日向立法会提交第五十九号报告书时,阐述了对审计报告书内四个章节的意见,分别是:
(一)空气质素的监测及汇报
(二)空气质素改善措施的推行
(三)私家医院的规管
(四)批地供私家医院发展
我感谢帐委会为审议有关报告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政府接纳帐委会的各项建议,并在覆文中详细交代了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回应。现在我扼要介绍政府在这几个重要施政范畴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进展。
空气质素的监测及汇报及改善措施的推行
本届政府致力改善空气质素。行政长官於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向立法会首次发言时已经表明,我们在制定空气质素政策时,会以市民健康为大前提。在行政长官今年一月十六日发表的首份《施政报告》中,环境保护是重要的一环,而改善空气质素的政策亦获得社会上广泛认同。
环境局已於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发表「香港清新空气蓝图」,全面和清晰地向市民解说香港在空气质素方面面对的挑战。「香港清新空气蓝图」也勾画出有关政策、措施和计划,全方位应对由海陆交通、发电厂和非路面流动机械等带来的空气污染,以及深化粤港两地合作,以处理区域污染。政府会集合跨部门及各界力量,共同迈向清新空气这个目标,让市民有一个更健康的居住环境。
空气质素管理措施的重点,是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减少船舶排放,以及加强与广东省合作,处理区域污染问题。以下我简单介绍政府在这三方面所进行的工作。
改善路边空气质素
为了尽早淘汰高污染的柴油商业车辆,政府建议预留100亿元资助欧盟四期前的柴油商业车辆的车主换车,并分阶段禁止这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这将分别减少八成粒子和三成氮氧化物的排放,在保护公众健康方面跨出一大步。此外,政府建议就新登记的柴油商业车辆设定最长15年的使用年限。政府现正就建议谘询运输业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
高浓度的二氧化氮是造成路边空气污染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路边二氧化氮浓度从二○○六年到二○一○年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二。为加强管制维修不善的汽油和石油气车辆,减少二氧化氮的排放,我们将从二○一四年起,使用路边遥测设备来识别排放过量的车辆,并要求这些车辆进行维修。在使用遥测设备之前,我们会向汽油和石油气的士及小巴的车主提供一次性的资助,为他们的车辆更换一次已损耗的催化器。我们预计在二○一三年下半年展开更换工作。
至於巴士路线重组方面,除了每年的路线发展计划外,当局亦正采用新的区域性模式,以区域/地区而非个别路线为基础重组巴士路线,更重重组建议可为有关区域/地区带来的整体交通和环境效益。与此同时,当局亦会改善巴士转乘安排,以扩大转乘巴士的网络及改善转乘站的设施;并推出更具吸引力的转乘票价优惠。当新的铁路路线投入服务时,当局会加大力度重组专营巴士及其他路面公共交通服务。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改善空气质素的工作除了环境局和环境保护署的努力外,亦得到各相关决策局和部门的全面配合。
减少船舶排放
船舶已成为香港的最大空气污染源。为进一步减少航运业引致的空气污染,二○一三年的《施政报告》提出了多项新措施,包括计划在谘询相关持份者后引入新法例规定泊岸转油、推动本地船舶使用更洁净的燃料,以及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在启德邮轮码头安装岸电设施,以供邮轮使用。当局会继续落实这些措施,并在适当的时候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进度。
当局亦正加快修订法例的工作,以反映国际海事组织二○一○年的船只排放标准,以及在法例中采用力高文图表作为测量船只黑烟排放量的客观基准。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一三年六月底前就法例修订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
区域排放管制
粤港两地政府在二○一二年十一月联合发布了新的二○一五年减排目标和二○二○年减排幅度。双方将推行强化减排措施,以期达致减排目标,持续地改善区域空气质素。我们也正与广东省政府探讨於珠三角港口联合实施船舶泊岸转油,以加大珠三角地区内的环境效益。
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和空气质素健康指数
在更新空气质素指标方面,我们已於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向立法会提交《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现正审议条例草案。若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我们预计新空气质素指标将在二○一四年一月生效。为配合实施新的空气质素指标,我们会以新的空气质素健康指数(Air Quality Health Index)取代现行的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新的空气质素健康指数以健康风险为本,并参考了本地空气污染和入院次数的关系,可以从保障公众健康角度为市民提供更有用的参考。
私家医院的规管及批地
政府认同审计署和帐委会的意见,会加强规管私家医院的运作,以及确保获政府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地的私家医院遵从地契条件。
政府已於去年十月成立由食物及生局局长出任主席的「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全面检讨私家医院等私营医疗机构的规管架构,包括提高私营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素,以及透过增加医院收费的透明度等措施来保障消费者权益。是次检讨会参考审计署和帐委会的建议,以确保规管架构与时并进,为公众提供更佳的私营医疗服务。督导委员会预计在今年内提交建议,政府随后会谘询公众,并开展所需的立法程序。
与此同时,生署已加强监察和规管私家医院的运作,并与地政总署及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私家医院遵从地契条件。
在规管私家医院的日常运作方面,生署已因应审计署的建议,使用检查清单以记录到私家医院进行的巡查。如在巡查中发现违规情况,生署会采取相应的执法行动。生署亦会针对涉及私家医院服务的公众投诉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如在分析投诉中发现私家医院有严重违规情况,生署会采取规管行动,包括向医院发出劝谕信或警告信等。此外,如发生严重医疗事件的私家医院未有按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生署,生署将会发出劝谕信。生署亦会一如既往把涉及违法或专业失当,并对公众健康构成重大影响的严重医疗事件转介予相关的医护人员规管机构跟进。「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会研究公布发生严重医疗事件的私家医院名称及事件细节的建议。
此外,督导委员会会研究和探讨如何提高私家医院的收费透明度。与此同时,政府亦鼓励私家医院在可行的情况下推行套餐式收费及提供报价,让消费者更有信心使用私家医院的服务。
在监察私家医院遵从地契条件方面,我想强调土地是香港有限而珍贵的资源。当局的目标是有效运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以满足香港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发展需要,并让大众市民得以受惠。
地政总署会继续适当地透过处理有关私家医院的批地及其他土地交易,支援食物及生局(食局)和生署落实其意向。地政总署和规划署亦会在批地供私家医院发展的规划期间,以及考虑私家医院私人协约批地或其他土地交易申请的过程中,向食局和生署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支援。因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建议,地政总署现正就管理以象征式或优惠地价批出私人协约土地供私家医院发展的事宜制订一般规程,包括订定各政策局/部门的职责分工。
就批地条件的监察及执行方面,地政总署会加强它的工作,以及支援生署积极监察私家医院遵从土地契约下与医院服务有关的契约规定,并会在适当时候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确保契约获得遵从,违契情况得到纠正。
生署巡查私家医院时,会一并检视医院有否遵从相关的地契条件。如私家医院的地契条件有财政上的规定,生署亦已要求医院提交核数师报告和财政资料,供署方审核。怀疑涉及违契的个案会转介予地政总署跟进。至於私家医院若有涉及地契条件的商业来往,视乎地契规定,须向地政总署提交申请。此外,生署已与相关的私家医院商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病床的安排,以及提高现有低收费病床的使用率,其中一间医院已提供20张免费病床,让更多病人受惠。
政府将来会适时在私家医院的地契内加入落实最新政府意向的条件,并会在日后批出私家医院用地时,考虑私营医疗服务的供求及规定,从而厘定私家医院用地的适当面积、发展规模,以及与医院有关的契约规定。
至於将会在黄竹坑发展的新私家医院,政府已要求在中标者签订的土地契约和服务契约?加入一系列特别要求。新私家医院除了要提供套餐式收费外,亦不能改变土地用途。
政府感谢帐委会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会积极回应,适当地落实所需的改善措施。政府会继续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利益为依归,一方面确保私家医院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确保获政府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地的私家医院符合相关批地条件。
完
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