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通识科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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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攌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通识教育科(通识科)的课程内容包括「法治和社会政治参与」的主题,鼓励学生讨论香港居民参与社会及政治事务的情况。最近有一个原则上支持「占领中环」运动的团体编制了一份教材,供通识科教师向学生讲述该运动时应用。然而,有报道指出,在该份39页的教材中,只有一页引导学生讨论不同的意见,占整份教材的篇幅不足3%。有教师指该份教材具有明确的政治取向,亦缺乏通识科教材应有的多元化及批判性思考元素。另一方面,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可根据《教育规例》(第279章,附属法例A)第98(2)条,就任何学校传播政治性资料或表达政治性意见方面,向该校的管理当局给予书面指示或其他指引,以确保该等资料或意见并无偏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上述教材是否符合教育局建议就通识教育科采用的课程及评估指引的要求,即有助於「培养学生尊重多元文化和观点,并成为能够批判、反思和独立思考的人」,因此并不属偏颇的政治性资料;如评估结果为否,当局有否就采用该份教材的事宜,向学校的管理当局给予书面指示或其他指引;

(二)有否措施避免具有明确政治取向的教材在校园内成为推动政治运动的宣传品;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根据上述条文发出指引或制订措施,确保学生在通识科课堂上不会受到偏颇的政治宣传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谨覆如下:

(一)教育局一直透过《学校选用课本及学习材料须知》、通识教育科课程文件和教师培训课程等,向学校和教师提供指引,提醒学校和教师须以课程宗旨和学生的学习裨益为至要,以专业的态度挑选教学资源;教师亦须指导学生审慎地评估资料中出现的现象及信息,明辨事实与意见,然后以确实的证据和相关的资料来立论,而免於无知和偏见。本局相信学校和教师团队能秉持专业态度,并运用其专业知识,采用配合课程宗旨、切合教学目标的学与教资源,培育学生尊重不同观点,具备多角度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

(二)教育规例已有条文规管学校活动的性质,学校须予遵从。在尊重办学团体及学校专业自主及不违反教育规例的情况下,本局会继续敦促学校须采用不同方式推展对学生有裨益的学与教活动。香港是一个多元化且资讯非常流通的社会,审核不同机构或团体自行制作的参考材料的效果存疑。我们认为较有效的方法是鼓励不同机构或专业团体和人士从不同的角度讨论该议题或编制参考资料,好让学与教活动更丰富,更周全。

(三)通识教育科的课程文件已提供清晰指引,指示教师在教授不同议题,包括社会及政治事务有关的议题时,须采取客观分析及多元多角的教学取向。此外,在教师培训课程、视学和日常与学校在其他不同类型的接触中,我们亦会强调教师须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材料,确保学生在通识教育科课堂上不会受到单一角度或甚至偏颇的政治宣传影响。通识教育科旨在培养学生建立正面的价值观,帮助学生从不同角度探究议题,并建立独立思考能力,从而作出持平和合适的判断。本局会在尊重教师专业判断的前提下,继续善用课程文件、教师培训活动等措施,提醒教师须让学生接触多元资讯,基於事实和证据,分析议题的众多角度,以培育学生能尊重多元文化和观点,具备独立思考能力,从而作出持平和合适的判断。



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