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采取行动制止游行人士危害公共安全(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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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四月二十六日)有集会人士未有根据法例通知警方而在中区进行游行活动,警方已向有关人士发出警告,但有关人士未有理会,并拒绝与警方合作商讨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及交通改道安排。

  游行人士今日未有根据法例通知警方,由中区皇后大道中二号游行至礼宾府期间,亦未有听从警方指示及安排,冲破警方防线,强行走出及占据花园道所有行车线,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阻塞及构成危险。

  警方虽曾发出多次劝喻及警告,但有关人士拒绝听从。因此警方须采取相应行动,制止该等违法行为。
  
  警方发言人呼吁有关人士与警方保持合作和沟通,以商讨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及交通改道安排,确保该游行在一个安全及有秩序的情况下进行。
发言人说:「香港社会认同要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达诉求,警方绝不容许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二十一号




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