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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支援单亲家庭及新来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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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毛孟静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基层单亲妈妈指出,她们身兼家庭照顾者及经济支柱的双重角色,生活非常艰苦,而当中新来港定居的更因未在港住满七年而不得申请入住公共租住房屋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综援)。为了生活,大部分基层单亲妈妈从事待遇较低而工时甚长的低技术工作,因而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生活和社交生活,以及缺乏发展潜能的机会。她们希望政府增加资助托儿服务,以及向她们提供托儿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了提供低技术工作的培训外,会否考虑资助基层单亲妈妈学习她们感兴趣而就业前景较佳的技能,以助她们脱贫;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考虑向基层单亲妈妈发放特别为她们而设的生活津贴及托儿津贴,让她们无需终日为口奔驰,以便可以享受较平衡的家庭和工作生活,以及获得发展潜能的机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何措施支援新来港定居的基层单亲妈妈;会否考虑为她们提供经济及社区等方面的支援,以满足她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协助她们融入香港及了解自身的权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於不少新来港定居妇女因在内地取得学历在港不获认可而只能从事低技术工作,政府会否考虑资助该等有较高学历的妇女进修,以考取由本地认可机构颁发的学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在二○一三至一四财政年度,政府在托儿服务方面的总开支及详细项目为何,以及估计新来港定居的妇女占受惠妇女的百分比为何;

(六)在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照顾计划)下批核减免收费的入息审查制度的详情为何,以及照顾计划及课余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自推出至今获费用减免的服务使用者人数和涉及的减免金额分别为何;

(七)会否考虑放宽该两项托儿服务的入息审查规定,让更多清贫的单亲妈妈得以受惠;

(八)会否考虑让单亲家庭优先享用该两项托儿服务及获优先考虑减免费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九)会否考虑调整该两项托儿服务的服务时间,以确保基层单亲妈妈在周末、学校假期及公众假期亦能得到服务;

(十)会否考虑在计算综援受助人可获发的援助金额时,豁免计算任职照顾计划下的社区保姆所得的收入,以鼓励更多领取综援的妇女担任社区保姆,使更多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单亲家庭)可以得到托儿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一)鉴於援助未有政府或其他慈善基金资助的清贫人士是关爱基金的运作原则之一,但由关爱基金推行的课余托管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所津助的学生只限於来自领取综援的家庭或获学生资助计划全额资助(全津),并就读公营学校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小一至中三的学生,而学校虽然可酌情豁免其他清贫学生的费用,但数目上限为参与学生总数的25%,政府会否建议关爱基金考虑将未合资格领取综援或获全津的学生纳入试验计划的受惠对象范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十二)试验计划推行至今的成效为何;按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划分的受惠学生人数、来自综援家庭的受惠学生人数、获全额及半额资助的学生人数,以及其他相关数字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关注单亲家庭及新来港人士的服务需要,并透过不同措施,协助他们尽快融入社区,纾减他们面对的适应问题及提高他们自力更生的能力。

  就毛孟静议员的问题的十二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根据以市场为导向、就业为本的方针发展课程,为15岁或以上,具副学位或以下程度的本港合资格雇员提供多元化的培训课程。合资格的人士包括单亲家庭的父母及新来港人士,如他们符合课程的入读资格,可按兴趣及需要报读。单亲家庭的父母如需抚养18岁以下之子女,在报读课程时可获优先取录。

  现时,再培训局提供超过800项培训课程,涵盖约30个行业范畴以及通用技能,包括语文、商业运算、资讯科技应用等。部分再培训局的课程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评审并上载到「资历名册」。有关课程的资历级别由第一至四级不等,为相关学员提供清晰的进修方向及发展阶梯。

  至於学费及津贴方面,再培训局为失业人士所提供的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费用全免。合资格学员修读为期七天或以上的全日制就业挂恥课程,可获发再培训津贴。而再培训局的半日或晚间制课程则为收费课程。没有收入或低收入人士可获学费豁免或资助。

(二)及(三)在经济援助方面,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作为设有经济审查的安全网,旨在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以应付基本生活需要。单亲家长及家庭照顾者在综援计划下可获特别协助。计划为他们订立较高的标准金额(由1,800元至2,250元不等,较其他健全成人获发的金额分别高315元至405元),单亲家长亦可获每月290元的补助金,以顾及他们独力照顾家庭所遇到的特别困难。

  一般而言,除年龄在18岁以下的香港居民可获豁免符合规定外,申请综援的人士必须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然而,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可在申请人有真正困难时行使酌情权,向不符合居港规定的人士发放综援。如新来港人士出外工作以维持家人的生活,社署署长通常会行使酌情权,以认同其为达致自力更生所作出的努力。

  另外,社署由二○○六年四月起特别为正领取综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龄介乎12至14岁的单亲家长和儿童照顾者,推行欣晓计划,协助他们寻找每月工作时数不少於32小时的工作,为他们重新投入职场作好准备,增强他们的自助能力,并透过就业融入社会,继而迈向自力更生。

  由二○一三年一月起,社署亦整合和优化综援下各项就业援助服务,为健全综援受助人提供一站式的综合就业援助服务。最年幼子女年龄介乎12至14岁的综援单亲家长和儿童照顾者,也是「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的服务对象。非政府机构除了向他们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外,也会提供其他相关的支援服务,例如照顾子女的资讯等。

  在福利服务方面,现时分布全港各区的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和两间综合服务中心,会为有需要的市民(包括新来港的单亲妈妈)提供一系列一站式的预防、支援和补救性服务,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谘询服务、义工培训、外展服务、小组及活动、深入辅导、体恤安置评估、经济援助及转介服务等。中心的社工具备相关的经验和技巧,他们会全面评估和照顾区内单亲人士及家庭的福利需要,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服务。政府希望透过采取及早识别和介入、适时支援、跨界别协作及提供专门服务的策略,提供一系列服务,以提升家庭的正面功能,并支援高危家庭。

  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亦有为内地新来港人士提供支援服务,协助他们融入社区。提供的服务包括定期更新「新来港定居人士服务指南」、资助本地团体举办适应课程和社区活动,以及定期进行季度调查评估新来港人士的服务需要。自2011年起,民政总署推出三项措施,包括地区为本的融入社区计划、期望管理计划及大使计划,加强为内地新来港人士提供的支援服务。
 
  为支援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父母(包括单亲妈妈),社署透过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多元化及弹性的幼儿照顾服务,包括独立及附设於幼稚园的幼儿中心服务,为三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日间照顾。该些中心亦有提供暂托幼儿服务,以支援需处理急事或要事的父母,及延长服务时间,以协助需要工作时数较长的家长。此外,互助幼儿中心服务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亦为六岁以下幼儿提供照顾服务。为确保有经济困难的家庭能使用服务,社署亦一直有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费用豁免或减免。

  当局注意到单亲家庭的压力,并已采取各项措施为她们提供经济、就业培训、社会福利及照顾儿童等支援,以照顾他们的需要及减轻他们履行家庭责任的压力。

(四)再培训局提供不同学历程度的课程,入读资格由不设学历要求至须具副学位程度不等,适合不同人士修读。新来港妇女如对再培训局的个别课程有兴趣并符合有关课程的入读资格,均可报读。而具较高学历程度的新来港妇女,可以选择报读国际认可语文测试或有关本地专业认证的备试课程,以提升她们的竞争力。

  针对新来港人士的情况,再培训局提供为新来港人士(包括妇女)专设的课程。这些课程旨在协助新来港人士投入本地的就业市场及融入社会。由於部分新来港妇女需要照顾家中年幼子女而未能入读课程,再培训局在二○一○年推出全日制就业挂钩的「就业基础技能证书」课程,并透过社署的「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为有需要的新来港妇女在修读课程期间提供幼儿照顾服务。

(五)在二○一三至一四财政年度,社署在幼儿照顾服务方面的预算开支为7,900万元,用於资助独立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延长时间服务、互助幼儿中心服务,以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至於课余托管收费减免的预算开支则为1,500万元。社署并无收集在有关服务中受惠妇女的数字,或新来港定居的妇女占受惠妇女的百分比之数字。

(六)至(八)在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下,有服务需要的申请人,须要同时通过经济及社会需要审查,以获得服务费用豁免或减免。单亲家庭已符合社会需要审查的准则,而根据经济需要审查的规定,申请人每月的家庭入息若不超过本地家庭入息中位数的75%,可以获减免一半费用。如果每月家庭入息不多於本地家庭入息中位数的55%,可获豁免全费。在二○一二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间,共有3 305名儿童获批费用减免,其中79%获豁免全费,21%获半费减免。津贴金额则视乎申请人所接受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服务的收费情况而异。

  至於课余托管收费津助方面,申请人亦须符合上述经济需要审查的规定以获得费用豁免或减免。社署提供的上、下午班的全费及半费津助额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及500元,为学童而设的黄昏班全费及半费津助额分别为每人每月750元及375元。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底,共有1 868名学童获收费减免,其中58%获豁免全费,42%获半费减免。

  两项服务的现行经济审查机制大致运作良好,协助有需要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获取服务。在确保公帑用得其所的同时,政府会考虑研究如何进一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使用服务的经济负担,以支援有经济困难及有社会需要的家庭。

  现时两项服务及费用减免方面尚有余额可供使用。我们会继续检视服务的运作情况,确保服务能配合社区上的需求。

(九)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下的社区保姆服务运作时间为每天早上七时至晚上十一时,中心托管小组於平日最少运作至晚上九时,并涵盖周六和部分公众假期。至於托管服务方面,中心一般会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於不同时段提供服务,涵盖上午八时至晚上七至八时,个别中心亦会按地区的实际需求考虑将有关服务延至黄昏后,以及在周六或暑假提供服务,配合家长的工作时间。现时两项服务已涵盖平日、周末以至假日(包括学校假期)的早、午、晚时段。

(十)综援受助人及其家庭成员每月可评估的任何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收入、亲友的援助或义务工作津贴(交通费除外)等),和他们在综援计划下的每月认可需要总额的差额,便是该家庭的每月可得综援金金额。担任社区褓姆而获发的服务奖励金属受助人的财政资源,受助人可自由运用以应付其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因此,该等奖励金在综援计划下和其他来源的收入一样,被计算为可评估收入。

  然而,综援计划下设有豁免计算入息安排。在安排下受助人每月从工作赚取的部分入息(最高2,500元)无须在援助金额中扣除。社署更将安排的适用范围延伸至受助人在有薪雇佣关系以外的其他工作入息/报酬,以认可受助人培养工作习惯的努力。

(十一)关爱基金(基金)在二○一二/一三学年推出「课余托管试验计划」(计划),计划的目的是资助学校及非政府机构,识别最有需要的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统筹和整合他们的课后学习及支援活动。在二○一二/一三学年共73所机构(其中包括34所学校及39间非政府机构)参与计划。

  计划的受惠对象为就读公营学校(包括特殊学校)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小一至中三学生,主要来自领取综援家庭,或获学生资助计划全额资助的学生。另外,参与的学校和非政府机构有酌情权,涵盖数目不超过总数25%的其他有需要学生,包括来自双亲双职、单亲家庭、新来港家庭等的学生。

  扶贫委员会在本年三月通过关爱基金专责小组的建议,将计划延续一年至二○一三/一四学年,并在二○一三/一四学年将受惠学生范围扩阔至涵盖领取学生资助计划半额资助的学生,参与的学校和非政府机构更可运用25%酌情权。

(十二)「课余托管试验计划」於二○一二/一三学年开展,根据参与的73所学校和非政府机构所提交的中期报告,有部分(共36所)表示在招收学生方面遇到一定困难,故收生人数未符预期,低於他们向基金建议的人数;而亦有部分(共20所)收生超过其建议的人数。教育局将於计划推行一年后进行检讨。

  根据学校和非政府机构提交的中期报告,「课余托管试验计划」的分区受惠学生人数详列於附件内。

  在5 473名受惠学生中,来自综援家庭的学生有1 766人、获学生资助计划全额津助的有2 692人、以及获参与学校/非政府机构运用25%酌情权参加的有1 015人。这1 015人包括获学生资助计划半额津助的学生、以及来自双亲双职、单亲家庭或新来港家庭的有需要学生。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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