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六题:展翅青见计划
************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不少市民及劳工处展翅青见计划(青见计划)的学员向本人反映,劳工处对承办青见计划培训课程(培训课程)的机构(培训机构)的监管不足,令公帑未能用得其所。然而,当培训课程出现问题时,担任个案经理的前线社工往往成为代罪羔羊,而学员则成为牺牲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九至今,获政府委聘的培训机构,以及按表一列出每间机构提供的课程的详情和所获拨款金额;

(二)政府在委聘培训机构时,有否严格规定:(i)培训课程须包含的督导社工或主管(督导人员)人数;若有,详情为何;及(ii)督导人员须定期视察培训课程;若有,规定视察课程的频密程度和每次视察的时数为何,以及督导人员须否就每次视察以日志方式作记录,以便政府作出审查;若没有定期视察的规定,督导人员是否只依靠在办公室阅读前线社工提交的报告以监督课程;

(三)政府在委聘培训机构后,有否派员定期视察每个培训课程;若有,视察课程的频密程度和每次视察的时数为何;若否,政府是否只依靠在办公室阅读培训机构提交的报告,以监管课程的实际情况及成果;

(四)二○○九年至今,政府有否发现培训课程出现问题(例如未能按照计划完成)的个案;若有,涉及的课程数目及培训机构的名称为何,政府有否调查每宗个案出现问题的原因,有否要求有关的培训机构或督导人员负上监管失当的责任,以及作出惩处,还是只要求或任由该等机构交出一个前线社工作为代罪羔羊,而未有追究相关机构或督导人员监管失当的责任;

(五)根据政府委聘培训机构的合约规定,培训机构须于何时向政府呈交培训课程的报告;及

(六)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政府将会委聘多少个培训机构开办培训课程,并按表二列出有关课程的详情?

答覆:

主席:

  就梁国雄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劳工处的「展翅青见计划」按计划年度推行,由每年九月起至翌年八月结束。每年劳工处会委任培训机构,为学员提供求职及人际技巧、团队协作、电脑应用及职业技能等课程。在二○一二至一三计划年度,我们委任超过五十间培训机构,当中包括非政府机构及培训院校等。

  课程因应培训内容、学员及雇主要求,在培训时数上按需要而有所不同,大致可归类如下:

 课程名称       培训时数
 ----       ----
求职及人际技巧      48小时
团队协作         80小时
电脑应用        48-80小时
职业技能       约100-180小时
其他          少于180小时

  由二○○九/一○至二○一一/一二计划年度,培训机构已开办并获支付课程费用的相关资料详列于附件内。由于二○一二/一三计划年度会到二○一三年八月才结束,数字未能提供。

  我们没有备存「计划的总节数」、「实际总节数」及「计划合作的学校名称」的资料,亦没有要求培训机构提供「计划包含的督导社工或主管人数」及「计划包含的前线社工人数」等资料。

(二)培训机构的委任书上订明,获委任成为「展翅青见计划」的培训机构,须致力确保培训课程的质素,并必须保证培训课程能按照已获批核计划书的各项建议(包括导师资历、学员与导师的人数比例、训练时数、培训设施及场地、培训课程内容等)进行。

  劳工处透过一系列措施,监管培训机构所提供的课程质素。另一方面,培训机构应依据机构本身的内部监察机制,确保课程达到劳工处要求的水平。劳工处并无就培训机构的监察机制细节设置规定。

(三)劳工处会透过不同的渠道,监察培训课程的质素,包括利用问卷调查搜集学员对各培训课程的意见,以及抽样进行课程视察等。我们在二○一一/一二年度就主流课程(注)进行了五十六次课程视察,包括预约及突击视察。另外,进行了八十七个其他课程的视察。探访视察旨在检视整体的上课地点及环境;教材及设施;实际课堂情况;以及课程编排等,而每次视察的时间不定。

  审计署在第五十九号报告书就培训课程的视察向我们提出建议。劳工处会落实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强监察课程质素,包括检讨培训课程视察的策略和整体安排。由二○一三年一月起,视察人员会在可行情况下视察在同一培训地点正进行的所有课程,以及在视察培训课程时,要求培训机构提供证明文件,以核实导师的资历。

  除了课堂视察外,我们亦会以电话方式抽样核实机构所交回的出席纪录。此外,在采购课程时,将来会考虑机构在计划的表现,包括学员出席率、问卷评分等。

  学员可亲身或透过其个案经理,利用计划的电话热线、计划网页内的讨论区、电邮及传真等不同途径,向我们反映对课程的意见。当收到对课程的投诉,我们会进行跟进及调查。

(四)劳工处每年邀请拟提供「展翅青见计划」培训课程的机构提交建议书。评审委员会会按价格因素及技术因素对建议书进行评分,以甄选合适的培训机构为计划提供课程。「展翅青见计划」全年收生,为了向学员提供多元化的课程及确保有足够的培训名额,劳工处会在计划年度开始前与培训机构订定预计的课程数目。然而,最终课程开办与否,视乎收生情况以及学员的选择。本处并没有备存未能完成开办的课程的资料。

  劳工处在委任培训机构时,在委任书上明确订明培训机构须遵守《培训机构资料手册》中所述的行政措施,致力确保培训课程的质素,及保证培训课程能按照已获批核计划书的各项建议进行。劳工处严正处理培训机构提供未符理想的课程或违规的情况。本处会调查事件,向机构发出劝喻或警告,并确保培训机构跟进改善,如属严重违规,可即时终止其举办课程的资格。二○○九/一○年度至今,本处就课程违规情况向五间培训机构共发出九封书面劝喻/警告,原因包括不遵守行政措施,提供未符资历的导师及不依规定收生等。我们全部都已采取适当的跟进,问题已经纠正。

(五)根据「展翅青见计划」《培训机构资料手册》规定,培训机构须在课程完结后一星期内透过网上系统申报出席率,以及在课程完结后两星期内递交其他相关报告,包括「课程评核问卷调查总结表」及学员所填写的「课程评核调查问卷」正本等。

(六)我们正筹备采购二○一三/一四计划年度的培训课程,因此未能提供该年度相关资料。

注:主流课程包括求职及人际技巧、团队协作、电脑应用及职业技能课程。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