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今日寄出「长者生活津贴」第二阶段「邮递提交申请」黄色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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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向约29万长者寄出黄色通知书,通知他们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第二阶段「邮递提交申请」的安排。

  属於第二阶段「邮递提交申请」的长者:是70岁或以上,现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但未有在65至69岁时领取过「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或65岁或以上,现正领取「普通伤残津贴」的长者;或现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而在第一阶段没有收到通知书的长者。

  选择申领「长者生活津贴」,而符合入息及资产规定的长者,须填妥「邮递提交申请表格」,并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九龙中央邮政局邮政信箱2200号社会福利署。合资格的长者,会获发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或合资格日期(两者以较后者为准)起计的一笔过款项(当中须扣减同期已发放的高龄津贴/伤残津贴)。有关款项会存入他们现时领取「高龄津贴/普通伤残津贴」的银行户口。

  社署发言人指出,第三阶段「新申请」将於四月二日开始接受新申请,涉及的长者为65岁或以上,现时并无领取「高龄津贴」或「普通伤残津贴」但有需要申领「长者生活津贴」的长者。他们须符合「长者生活津贴」的申请资格,包括入息及资产和居港规定。

  70岁或以上的长者,如选择不申领「长者生活津贴」,可申领或继续领取无须申报经济状况的「高额高龄津贴」。

  发言人提醒合资格长者,按时依照程序申领「长者生活津贴」,无须到社会保障办事处排队轮候。

  「长者生活津贴」旨在扶贫,目的是为补助本港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的长者的生活开支。在现行公共福利金计划下,合资格长者每月可获发2,200元的津贴。为方便长者有秩序申领「长者生活津贴」,社署安排不同类别的长者分三个阶段(即「自动转换」、「邮递提交申请」及「新申请」)及透过不同的程序申领。

  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详情,请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oala。

  如有查询,请致电:

1. 「长者生活津贴」热线3595 0130(共15条线)
热线的服务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时  

2. 部门热线2343 2255

3. 「长者生活津贴」24小时热线3142 2202。此热线由效率促进组1823辖下的同事操作,供查询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一般简单资讯。

  若部门热线2343 2255和「长者生活津贴」24小时热线3142 2202未能即时解答涉及个别长者个案资料的查询,职员会记录问题交部门再作跟进。



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