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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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刊宪。

  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修订《教育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以保障破产的补助学校公积金和津贴学校公积金计划成员在根据该条例维持的公积金中的收益。

  补助学校公积金和津贴学校公积金属法定供款计划,目的在於协助资助学校教员储蓄,以备退休之用。修订的目的在於保障补助学校公积金和津贴学校公积金计划成员的收益,包括补助学校公积金/津贴学校公积金供款人一旦破产,供款人在该两项公积金内的任何收益的权益或权利,均不会归债权人所有,可保留作退休之用。

  教育局发言人说:「我们期望条例草案可以在二○一二/一三立法年度内实施,让我们能够尽早为两项公积金供款人在一旦破产时提供保障。」

  教育局於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向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简介了立法建议,委员会对建议表示支持。

  条例草案将於三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