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棚架工作安全守则》修订版今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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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发出《金属棚架工作安全守则》(「工作守则」)修订版。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发出『工作守则』修订版的通告已於今日在宪报刊登。该份『工作守则』旨在就遵守《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建筑地盘(安全)规例》有关金属棚架工作安全的规定,提供实务指引;而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从事搭建金属棚架的『曾受训练的工人』的释义。」

  发言人补充说:「『工作守则』的修订旨在统一『工作守则』与《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的要求。劳工处亦已就『工作守则』的修订,广泛谘询建造业的主要持份者。」

  「工作守则」现已认可在建造业议会训练学院金属棚架工中级工艺测试取得合格成绩,及具备一年或以上金属棚架工作经验的金属棚架工,为「曾受训练的工人」。

  「工作守则」亦认可在《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下注册为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熟练技工(临时)或半熟练技工(临时)之金属棚架工为「曾受训练的工人」。

  「工作守则」可在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部各办事处免费索取,以及在该处的网页(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tent2_8b.htm)下载。查询「工作守则」请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