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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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今日(三月六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被判罚款3,5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八月巡查尖沙咀赫德道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时,发现在场人数比合格证明书的发证条件上限人数多。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6项条件。

  作为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男子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证明书持有人,必须遵守证明书上的条件。当局会继续执法行动,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3年3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