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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饮品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划公众谘询的开场发言∶
主席女士:
今日很高兴出席会议,就「饮品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建议,听取委员会的意见。
今次我们展开公众谘询,是要逐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制的废物管理政策,目标是将废物变成资源。根据我们的建议,我们预计可以收集到适当的财政资源,委聘相关承办商收集达到百分之七十或更高的饮品玻璃樽,经过妥善处理后可用来制作一些有用的环保物料和材料,给政府和私营工程使用。
整个公众谘询过程为期三个月,我们会继续接触相关的持份者交流意见。不过,由公众谘询开展至今,社会大众的整体反应是正面的,并支持这大方向,当然就一些细节大家会有不同的意见。在此我想澄清几点:
第一,大家很关心回收目标是否能达到局方所讲的百分之七十。有意见认为采用「按樽制」的回收诱因更大。我们没有排除「按樽制」的可行性,同时文件中亦提及现时个别饮品供应商也有按樽回樽的制度,可以循环再用这些玻璃樽。基於这些条件,我们可以豁免征费。此外,外地的相关经验显示,回收率通常是介乎百分之六十,甚至是九成以上。我们相信,配合有效的宣传教育、加上便利的回收网络,以及有其他相关的废物措施,我们有信心达到百分之七十回收目标。
第二点是坊间很关注是否有足够的回收配套和出路。这主要是鸡和鸡蛋的问题,因为在推出谘询之前,政府的主要工作便是透过研发、绿色采购等扩大需求,而我们现在提出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建议,意味我们有充分把握制造需求,做到经济循环。我们在谘询文件第2.9段亦已清楚表示,将马上增设玻璃樽回收点。这方面,很快大家便会看见实际成效。
第三方面是对饮品供应商的影响。事实上,生产者责任计划要以「污者自付」为原则,符合环保的大方向。我们建议向饮品供应商收费,主要是比较合乎运作上的成本效益,有助降低整体实际收费水平。我们相信,整个供应链上的持份者,包括零售商以至消费者,都需要共同承担这责任,譬如零售商要负责宣传教育,是有角色在这里的。至於个别业界关注计划对葡萄酒业发展的影响,我们认为今次计划对所有玻璃樽装饮品都会引起相同的环境关注和影响,所以我们乐意听取不同种类的饮品供应商的意见,而且大家都要共同承担责任。
主席女士,我和我的同事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多谢主席。
完
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