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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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二月七日)就饮品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划公众谘询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环境局局长:大家好,今日已经是年廿七,大家都应该很忙碌准备过新年。但我们的同事都很心急,希望可以在香港减废方面多做一点工作,所以我们今日推出「饮品玻璃樽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公众谘询。在香港,弃置玻璃樽占堆填区的容量大约百分之三,但很多市民都觉得玻璃樽是可以回收的物料,是应该善用的,不应该占用堆填区的空间,所以我们推出了这个计划。在这计划内,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废玻璃与玻璃樽饮品是相关的。当然,玻璃樽包括盛载食物、酱料或者是饮品,而当中大部分是跟酒精类相关,占百分之八十五。根据外国经验,做玻璃回收的成效是不错的,回收率介乎百分之六十,甚至是全部。但现时香港是采取一个自愿计划,只能回收到几个百分点。我们今日的计划,是基於一个人人负责的理念。在饮品供应商方面,他们要缴交一个循环再用的费用;在零售层面,就要负责宣传回收的网络和相关资讯;消费者方面,当然是要负责在消费方面帮助回收过程。政府会委聘一个废玻璃回收管理承办商,统筹全港的废饮品玻璃樽回收,并以适当方式处理,以及提供适当的出路。当然,我们期望回收率会相应提高,根据过去或者是外地的经验,理应可以回收七成或以上。在提高回收物料的同时,我们也要制造一个需求,政府会加大力度於环保采购方面。两年前,即2011年,我们亦有环保采购,在政府相关的工务工程中支持使用这些环保物料,当年,我们在这些工程用了很多的环保砖,可以铺满的总面积差不多17公顷,即相等於重复铺满弥敦道两旁的行人道五次。由此可见,过去我们也使用了不少环保的物料。我们知道这些环保物料的需求提高了之后,环保采购的力度亦会随之而加大。我们会与建筑业界商讨如何增加本地在这方面的应用。公众谘询为期三个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记者:征费会收多少钱?

环境局局长:文件提到,基本上我们希望收取的费用能补偿承办商搜集的过程,因为玻璃比较重,需要回收网络和运输成本,所以有平衡的支出。我们初步预算,一个750毫升的红酒樽大约是七毫左右,差不多是一公升收取一元,这是我们参考外地的价钱。但届时我们会有投标的过程,希望做到该方面尽量平衡的预算。

记者:收钱会在哪个层面收?是向零售商或是向入口商收取?

环境局局长:刚才说过,我们希望每个持份者都负责任。我们认为向产品、饮品的供应商收取是最有成本效益的,因为这是比较集中,能做到回收的最大作用。

记者:向进口商收钱,对他们来说会否不公平?

环境局局长:这是以污者自付的原则。我们分析过不同做法,一般饮品的废玻璃是比较容易清理,所以成本效益是比较好。但我们认为如果香港人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譬如他们回收时清洗玻璃比较好,我们这个计划可以扩展至其他如盛载酱油和食物的玻璃。所以我们认为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去做,能够做到有成本效益的方法。

记者:向进口商收钱,对他们来说会否不公平?为什么不是向零售商或用者自付而向饮用的人收取?

环境局局长:我想基本上收费的模式都在整个市场结合,我们在某地方收集费用是比较有效益和最集中。整体来说,责任在整个市场是均分的。

记者:如何均分?供应商占多少成?零售商占多少成?消费者占多少成?

环境局局长:当然这有市场的运作,在源头收费如何能影响整个收费架构,我认为市场上会有调节。

记者:你的意思是否指成本会自动转嫁给消费者或零售商?

环境局局长:这是污者自付的原则。即在某地方收了钱,整个市场、相关的消费者在该方面会付出。

记者:现在的计划收钱方面有效率,但回收的是消费者饮完的樽,这个计划没有任何诱因令消费者将樽回收,这个计划会否提供诱因?按樽的方法是否不会考虑?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香港现在有些本地饮品生产商有按樽或回樽的做法,所以这些在今次计划中有豁免,不会向他们收钱。因为他们已经将樽回收了,不会影响堆填区的压力,所以有豁免。至於其他方面,市民尽责任,饮完后将樽放在适当的地方,与其他的废物适当的处理,这是公平的。

记者:但你说现在的回收率只有百分之几,用了这个方法后,市民都是没有诱因,如何达到你希望回收率可以去到七成的目标?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会有承办商逐步在香港建立回收网络,回收点更会在适当的地方设置。成本以外,如何收集后有运输队将这些比较重的玻璃废料运到地方适当处理,这是成本所在。所以我们主要是收取循环再造的费用以支持整个流程。我想市民会明白这是举手之劳,将樽放在适当的地方,这是市民应尽的责任。

记者:中式酒,即捎蒸、竹叶青,是否都会收费?还是只收葡萄酒?

环境局局长:我理解今次的樽是所有饮品相关的玻璃樽,由果汁、至矿泉水、至酒精类都归这类。主要原则是容易清洗的饮品玻璃樽是今次我们所涵盖的范畴。

记者:现在联络了多少承办商去回收?有什么诱因令承办商去建立一个现在不是很成熟的回收网络?

环境局局长:就这方面,今次透过谘询期,大家会联络和了解。根据我们的数字,大约有1,700间饮品供应商在香港,这数字有待商榷,是个约数。这数字相对零售商的数量是较集中,较容易收取循环回收费用。

记者:预计一年收多少钱?

环境局局长:这数字我们的同事有计算过,约几千万元。

记者:钱会怎样用?

环境局局长:就这几千万元,我们主要由承办商进行回收和运输的过程,要视乎投标价,如果数目是这样,我们就视乎全香港每年有多少个樽,再除以价钱,希望能做到平衡。

记者:政府如何确保回收的玻璃樽不会被浪费?因为有些回收商说市场已经饱和了。

环境局局长:其实我们已经跟本港环保砖的生产商讨论过,你刚才提出的问题是不存在的。但我们都明白,现在只回收到几个百分点的玻璃樽去制造玻璃砖,这个数量跟现时(市场上)的供求是较为平衡。日后(回收)数量多了的话,我们当然要开拓多一点出路,所以我们现在已经与相关部门商讨中,如何加大相关的出路,其实可以应用在很多地方,譬如造地砖、造一些玻璃的墙砖;不单是政府,甚至私人业界也可以用这类的物料。所以我们要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回收量,同时亦要加大出路,而做到一个平衡,这方面我们是有信心的。

记者:政府会将回收的玻璃廉价卖给私人建造商、还是用什么方法吸引他们应用这些回收玻璃?

环境局局长:我举个例子,现时在建筑业界有一个环保认证叫 Beam Plus。其内容一方面是鼓励他们在设计上多用一些回收的物料,会打一个分数,分数越高,整体的评级便会越高。这就是透过相关的认证以鼓励私人业界多用一些回收的物料,特别是本地回收的物料。

记者:刚才提到委托承办商或机构去统筹回收的情况,是否日后可能由一间或几间承办商或机构去负责所有回收的情况?具体上的统筹要做什么?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我们觉得在香港,如果以一间(承办商或机构)做会更能配合整个统筹各方面,做法是有一个网络方便大家在不同地方,包括家居或不同的商业地方进行回收,以及一个运输网络,到一些适当的地方作适当的处理,可以作为出路。

记者:纯粹是统筹各个回收商?

环境局局长:它(承办商或机构)会有承包制,包括建造一个网络及做运输回收的过程,令回收的(玻璃樽)有出路。

记者:倾向私营或NGO(非政府机构)?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我们会看投标的过程,我们在这方面持开放态度。

记者:今次因为少人回收玻璃樽或因为费用比较贵,所以政府帮手征费,会否破坏了自由市场原则?胶樽也很少人回收,日后会否考虑胶樽也要征费?会否担心开了先例?

环境局局长:这不是第一个先例,之前我们都有三个类似的PRS(生产者责任计划),包括塑胶购物袋征费,现时在超市征费,我们会征询大家,第二期会扩展到整体回收网络;另外,废电器电子产品我们亦已经谘询并正进行中。一些相关的措施,我们应该要透过生产者责任制做到平衡市场的力量,我们会透过这方法去做。

记者:会否担心破坏自由市场的原则?

环境局局长:废物管理要有生产者责任制及污者自付的原则,这方面需要有平衡。

记者:诱因方面,将来会希望多些回收桶,是否多些回收点就可以令市民回收的诱因大了?

环境局局长:整体有几方面,第一方面要方便业界或市民有多些或适当的回收点,能够将这些玻璃樽分开。分开之后,我们要有足够资源令分类后的玻璃樽可以运到适当的地方处理,所以两样都牵涉资金,在这方面是要有些支持。

记者:征费会否鼓励生产商,如果汁、矿泉水,不用玻璃樽而用胶樽?若生产商自己愿意做回收和按樽,是否可豁免不用付这一元?

环境局局长:你说得很好。我们要鼓励环保运作,所以有豁免的安排。如果玻璃樽的饮品有回收、按樽制度,不会影响堆填区,不会影响垃圾总量,是可以获得豁免。至於会否由玻璃樽转换成其他的盛器,这方面主要看现在的数字,因为百分之八十五是酒精类饮品,其他如果汁是比较少量。所以数字上看,酒精的替代品是比较少,这个转变对我们计划的影响是轻微的。

记者:什么时候实施?

环境局局长:这方面我们当然希望尽快,因为要减少堆填区的压力,亦是鼓励大家有环保的运作。我们现在谘询三个月,希望得到意见后让我们分析,尽量在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报告。顺利的话,明年开始我们会将草案提交上立法会,然后落实。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