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二题:输入外地劳工及雇员再培训征款
********************

  以下为今日(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婉娴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发展局局长在上月九日的本会会议上表示,建造业的失业率及就业不足率分别是百分之四点四及七,因此当局并无计划提出输入外地劳工的建议。然而,行政长官在上月十七日却向本会表示:「当本地劳动力不足以支援我们的发展需要,我们必须考虑从外地输入建筑工人」。此外,二○一三年《施政报告》建议取消外籍家庭佣工雇主缴付的雇员再培训征款(外佣征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何行政长官及发展局局长就建造业需否输入外地劳工有不同说法;

(二)当局在提出取消外佣征款的措施前,有否考虑该措施对本地工人就业的影响,以及有否打算向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注资;如有打算,注资的时间和金额为何;及

(三)过去三年,参加再培训局课程及建造业训练局课程的学员成功及未能成功就业的人数分别是多少;当局有否研究部分学员未能成功就业的原因;针对人力资源错配的问题,当局会否加大培训的力度及资源,令本地有充足的劳工担任不同工种的工作,并研究改善地盘工人的聘用条款和工作环境以吸引更多人投身该行业;当局会否检讨现行政策,杜绝雇主利用「一般就业政策」及学徒培训等名义变相输入外地廉价劳工;会否考虑向该等雇主征收费用,以及加强监察?

答覆:

主席:

  就陈婉娴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特区政府的政策是确保本地工人优先就业,以及保障他们的薪酬及福利,雇主必须优先聘用本地工人,以填补职位空缺。如雇主有确实需要,但未能在本地聘得所需人手,可考虑就个别情况按现时既有的途径,包括劳工处的「补充劳工计划」,申请输入人手,填补职位空缺。

  上月九日,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回应议员补充质询时指出,就业机会是优先提供给香港工人,如个别工种需要输入外劳,承建商可透过「补充劳工计划」进行外聘。在二○一二年,根据「补充劳工计划」获批准输入属建造业的工人有200多名,从事不同的工种。

  面对个别工种将会面临人手短缺和工人老化等问题,有关当局会加强吸引新人入行,特别是年青人,并透过多技能培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就业配对等,以求善用本地的人力资源,同时与他们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目前,建造业的失业率为4.9%,就业不足率为7.4%,人手紧张的情况没有在机场核心工程高峰期时的2%的失业率严峻。展望未来数年,当局预期基本工程开支每年均会超过700亿元,较二○○七至○八年度的205亿元实际开支和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623亿元预算开支有大幅增长。持续的基建投资和公私营楼房的建造将为建造业创造更多机会,但同时也会进一步使这个行业的人手紧张。为了确保各项工程能顺利进行,当局会密切留意建造业的人力供求情况。

  行政长官在上月十七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时表示,政府首先要满足本地人的就业需要,当本地劳动力不足以支援发展需要时,必须考虑从外地输入建筑工人。有关的重点是必须优先满足本地工人的就业需要,这与特区政府一贯的输入劳工政策和发展局局长的说法是一致的。

(二)政府自一九七○年代已批准输入外籍家庭佣工(外佣),以纾缓本地留宿家庭佣工不足的情况。行政长官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宣布取消向外佣雇主征收雇员再培训征款(外佣征款),以减轻雇用外佣家庭的负担。这项安排并没有影响行之已久的输入外佣措施,亦不会对本地家务助理构成影响,因为他们主要提供钟点家佣服务,与外佣的留宿安排有所不同。

  外佣征款是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的经费主要来源,按照现时的学额使用情况,雇员再培训基金现时的结余估计可维持再培训局运作至二○一五年年底。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充分肯定再培训局的工作,并认为应为再培训局提供持久而稳定的财政支持,为提升本地工人生产力作出长期承担。我会於适当时间就再培训局的长期财务安排,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建议。

(三)在过去三年(即二○○九至一○年度至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入读再培训局课程的学员分别约有101 000、98 000及105 000人次,当中约有一半学员入读再培训局为失业人士而设的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培训机构会为完成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的学员提供三至六个月的就业跟进服务。在过去三年,约123 000学员人次(占完成全日制就业挂钩课程学员人次约82%)於就业跟进期完结后成功就业。根据培训机构的资料,部分学员未能於就业跟进期内成功就业,主要因为「个人原因」(约50%)以及「需照顾家庭」(约40%)。

  至於建造业的培训方面,根据建造业议会(议会)所提供的资料,在过往三年成功就业的学员人数约为4  200人,约占毕业学员的90%,而部分学员由於工作不适合、升学或其他个人因素未有加入建造业。

  当局一直与议会合作,增加建造业人手供应。当局分别在二○一○年及二○一二年获立法会批准两笔总共三亿二千万元的拨款,用以支持议会加强对本地建造业人员的培训,并透过推广及宣传吸引更多人加入建造业。当局已与议会合作制订一套建造业工人全面人力策略,以多管齐下方式解决人手需求问题。当中包括推出「强化建造业人力训练计划」及「承建商合作培训计划」。议会的整体培训名额将由二○○九年的每年约2 000个大幅提升至今年内开始的每年约6 000个,而预计在今年及明年总计可提供超过约10 000个培训名额。另外,议会在二○一一年推出名为「建工网」的免费招聘平台,方便雇主及求职者配对合适职位。

  为吸引年青一代投身建造业,当局除了继续联同议会推行「Build升宣传计划」,亦致力营造建造业的关怀及安全文化,包括整洁工地及在工地提供更多福利设施以及加强对承建商的赏罚制度、强化工人的安全训练及加大安全宣传及推广力度。

  至於「一般就业政策」方面,其目的是让本地雇主可按其人力需求,聘请香港所需要却又缺乏的专业人士来港工作。「一般就业政策」不属於《雇员再培训条例》第14(3)条所指的输入雇员计划,有关雇主无需根据该条例缴付征款。

  自二○一一年十二月起,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在处理有关申请时,会要求雇主申报在该申请前的十八个月内曾否透过「补充劳工计划」提出申请,并在有需要时谘询劳工处,以防止有雇主可能在申请「补充劳工计划」失败后,转而就相同职位空缺向入境处提出「一般就业政策」申请。

  至於培训方面,来港受训的入境安排是让在港企业的在外分公司、附属公司的人员来港接受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培训。此安排并非用以填补本地员工的职位。此外,不论培训期长短,受训人士都必须在完成培训后离开香港,不能藉此留港工作。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