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生活津贴」分三个阶段申领(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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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聂德权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记者会上公布「长者生活津贴」由四月起实施,分三个阶段申领,并介绍一系列有关的宣传工作,提醒合资格长者按序申领。

  聂德权说,在现行公共福利金计划下增设「长者生活津贴」,目的是为补助本港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的长者的生活开支。合资格长者每月可获发2,200元的津贴。他说:「社署以利便长者为出发点,透过一套特别设计的简化程序,让合资格的长者尽早领取到新津贴。」

  「长者生活津贴」分三个阶段申领,即「自动转换」、「邮递提交申请」及「新申请」安排。不同类别的长者会透过不同的程序领取「长者生活津贴」。

  在第一阶段「自动转换」,所有29万名现正领取高龄津贴(即俗称「生果金」)的长者,包括65至69岁,现正领取「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或70岁或以上,现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并曾在65至69岁时领取「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社署将於二月二十五日向他们发出绿色通知书夹附回条;仍然合资格的长者不用回覆。社署会於四月五日或之后把款项直接存入他们的银行户口。但如长者选择不转换至领取「长者生活津贴」,或其入息或资产已超过了有关的上限,便须在三月二十二日前回覆社署。

  第二阶段「邮递提交申请」涉及那些在第一阶段没有收到通知书,70岁或以上,现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但未有在65至69岁时领取过「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或65岁或以上,现正领取「普通伤残津贴」的长者。社署将於三月二十五日向他们发出黄色通知书夹附「邮递提交申请表格」,通知他们以邮递方式申领「长者生活津贴」。选择申领的长者须填妥「邮递提交申请表格」并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社署,而无须亲自前往社会保障办事处办理申请。社署会将款项存入符合资格者现时领取「高龄津贴/普通伤残津贴」的银行户口。

  第三阶段「新申请」的安排涉及65岁或以上,现时并无领取「高龄津贴」或「普通伤残津贴」但有经济需要申领「长者生活津贴」的长者。他们可透过传真、电邮、邮递或经政府部门/其他非政府机构等转介,或到区内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提交申请。申请表格及指引可从社署网页下载或向各社会保障办事处索取。社署於四月二日开始接受新申请。在接到申请后,社署职员会安排约见申请人。在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获的申请,合资格长者可获发最早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计的「长者生活津贴」。

  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申领条件,包括居港规定及入息及资产规定,请参考社署网页或宣传单张(附件)。有关入息及资产,须不超过下列的限额:

           单身人士      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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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总入息     $6,880   $10,940

资产总值    $193,000  $292,000

  70岁或以上的长者,如选择不申领「长者生活津贴」,可申领或继续领取无需申报经济状况的「高龄津贴」。由明日(二月一日)起,「高龄津贴」金额将由每月1,090元增至1,135元。

  聂德权说:「为提醒长者有关的申领日期及程序,社署已制作三套政府电视宣传短片及相关的电台宣传声带,配合三个申领阶段播放。」他呼吁长者按时依照程序申领「长者生活津贴」,无须到社署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排队轮候。

  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详情,请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oala或致电热线3595 0130。



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