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串谋洗黑钱被判入狱
************
************
一名五十二岁男子因串谋洗黑钱,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及四个月。
案情透露,警方於二○一○年五月至二○一一年一月期间接获报告,指有二十六名海外人士怀疑因收到来电告知他们透过彩票中奖,并於二○一○年三月至二○一一年一月期间按照来电者指示,把合共约一百八十万元的款项到香港数间款公司及一个由被告拥有的银行口作为领奖前的手续费。
商业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案件,经调查后发现被告按一名不知名男子的指示,多次从该数间款公司及该银行口提取有关款项,并交予该不知名男子,被告则每次可获三百至五百元的报酬。
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经调查后,於二○一一年四月拘捕被告,他其后被控以一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并於今日被判刑。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七十号
完
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