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於行政会议结束后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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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行政会议结束后联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概两个月前,我会同行政会议作了一个决定,因应当时的楼市情况,我们决定调整额外印花税,以及引入一个全新的买家印花税。

  过去两个月,我们听取了社会上各方面的意见。今日在行政会议上,我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在下个星期五刊宪,在一月九日呈交给立法会审议。所以今日在这里通过新闻界向全社会报告,说明政府在遏抑炒卖需求和限制非香港永久居民买楼的需求方面所做的决心。当然,我们除了在压抑和限制需求这方面的工作以外,我们亦会全力推动做增加短、中、长期供应的工作。现在请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向大家说几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正如刚才行政长官所说,我们的法案会在下星期五刊宪,在一月份正式提交立法会首读和进行审议。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希望立法会能够尽早通过这项修订条例。在过去的两个月,社会上就这两项措施都有很多不同意见,我们的评估是,市民大众是普遍支持这两项印花税的措施的。当然,我们明白发展商方面,特别是地产建设商会,他们有些意见,政府亦有代表与他们开了两次会议,我们稍后亦会和他们开第三次会议。在一些意见当中,有两项是分别关於究竟这两项新的税项,特别是买家印花税,会不会可以提供多些豁免,例如重建的项目和一些由香港居民所组成的公司。在这两点方面,第一点关於重建项目,我们的法案会有一些条文提供一定的豁免,有关细节届时法案内会反映清楚。第二方面是关於本地公司能否豁免的问题,我们经过细心的评估,我们明白这个要求可能会令某一些本地人所组成的公司觉得不便,但如果放宽应用在这些公司的话,会造成一个相当大的漏洞,令到可以逃避买家印花税,所以在评估之后,政府仍然维持原先的想法,即是说,所有公司,无论是什么人士所组成的公司,都是要缴交买家印花税。

行政长官:因为买家印花税的税率比较高,香港的楼价亦比较高,因此,我们不想出现任何的诱因,使得买家去钻我们这个条例的漏洞,来悭这个数额比较大的买家印花税。所以,在我们草拟这个条例修订草案文本时,我们是从严的。我重复刚才局长说的,以公司名义买住宅楼,即使这间公司是香港公司,即使其股东和董事都是香港永久居民,他以公司名义买,都是需要付买家印花税。谢谢大家。



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