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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失业人士领取综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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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本港的失业率近期维持在低水平,但大专毕业生因失业而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综援)的人数却有上升的趋势。就失业人士领取综援(失业综援受助人)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七至二○一一年,按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划分,每年15至59岁的失业综援受助人的数目(按附表一列出);

(二)二○○七至二○一一年,按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划分,每年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失业综援受助人的数目、他们的成功就业率及平均领取综援的年期(按附表二列出);

(三)按受助人的年龄及至今领取综援的年期划分,目前的失业综援受助人的数目(按附表三列出);

(四)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综援受助人成功就业率的计算准则;若以就业三个月或以上为成功就业,过去五年,该计划每年的成功就业率为何,以及与现时当局统计的成功率有何差别;有否评估部分综援受助人经该计划觅得工作后但不足三个月便放弃工作的原因为何;现时有多少名参加该计划的综援受助人已领取综援超过半年;当局有否检讨该计划的成效;如有检讨,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二○○七至二○一一年,按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划分,政府每年向15至59岁的失业综援受助人发放的综援金总额(按附表四列出)?

答覆:

主席∶

  社会福利署(社署)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计划下推出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目的是鼓励和协助年龄介乎15至59岁、身体健全的失业综援受助人(注一)寻找有薪的全职工作,继而迈向自力更生。

  针对不同综援受助人的需要,社署在自力更生支援计划下提供不同的就业援助服务,包括∶

(i)综合就业援助-包括一般和深入的就业援助服务,以协助综援求职者消除就业障碍,增强他们的受雇能力;及

(ii)走出我天地-为15至29岁,失业的健全年青综援受助人提供辅导和有系统的激励及纪律性训练,以提升他们的自我形象、自信心和责任感,以及协助他们重投工作行列(注二)。

  此外,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参加者,一般亦须参与由社署推行的「社区工作计划」,目的是协助他们培养工作习惯、加强他们的自信及扩阔他们的社交圈子,及让他们在领取综援的同时,也能够回馈社会。

  就易志明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失业综援受助人在二○○七至二○一一年按教育程度及年龄组别划分的数字列於附件一。

(二)及(四)失业综援受助人必须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有关人数见答覆(一);而他们按教育程度及年龄组别划分的平均持续领取综援时间的数字列於附件二。

  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人士,须积极寻找每月工作时数不少於120小时及每月入息不少於1,775元(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适用金额)的全职工作。按此,在过去五年,参加者的就业率如下:

时期           就业率
在二○○七年十二月底   36.4%
在二○○八年十二月底   25.3%
在二○○九年十二月底   19.4%
在二○一○年十二月底   27.2%
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底   25.5%

  社署没有备存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参加者的数字,亦没有备存参加者觅得工作后不足三个月便放弃工作的原因。

  为整合和优化综援计划下各项就业援助服务,提高效益及产生协同效应,社署将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推行整合后的「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透过整合的计划,同一非政府机构会为有工作能力的综援受助人,按其独特需要及以家庭为单位,提供多元化和一站式的就业援助服务,包括以个别或小组形式面见受助人、协助他们订立寻找工作计划、向他们提供就业资讯和各项训练课程、为他们提供工作体验服务,以及提供就业后支援服务和短期经济援助等,以提升他们就业的机会。

(三)在二○一二年十月底,失业综援受助人按持续领取综援的时间及年龄组别划分的数字列於附件三。:

(五)社署没有按失业综援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备存有关他们获发放综援金总额的资料。

注一:在本答覆中,「失业综援受助人」指有关综援受助人失业,或从事有薪工作但工作入息少於当时一个由不超过两名健全成人/儿童组成的家庭内一名健全成人的标准金额(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该标准金额为1,775 元)。

注二:社署也有推行「欣晓计划」,为最年幼子女年龄介乎12至14岁的综援单亲家长及儿童照顾者提供就业援助服务,以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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