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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为长者提供的支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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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有不少退休长者向本人反映,因他们未达65岁的年龄而未能受惠于现时大部分的长者福利措施。由于他们已无收入,退休后的生活较前困苦。他们当中部分人希望重新就业以改善生活及增加生活的满足感,但政府对长者再就业的支援是零。另一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和安老事务委员会自二○○七年推行「长者学苑」计划,鼓励长者终身学习及继续贡献社会。关于推动敬老及老有所为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各项长者福利措施的受惠对象的年龄下限并不一致(例如:公共游泳池的入场费优惠、长者两元乘车优惠和疫苗资助,以及长者医疗券的合资格年龄分别为60、65及70岁),政府制订各项长者福利措施的受惠对象的年龄下限时,所考虑的因素是什么;会否检讨该等措施的年龄规定,并划一为60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制订协助60至64岁的退休长者重新就业的政策,例如向聘用长者的私人企业和公营机构提供津贴或税务优惠;及

(三)过去5年,参与长者学苑的长者人数为何,以及该数字是否达到当局原定的目标;政府有何措施鼓励长者终身学习和投身义工行列?

答覆:

主席:

  就梁志祥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政府当局的整体宗旨是按市民大众的需要,提供适切到位的援助及优惠,并确保公共资源用得其所。由于不同的援助及优惠各有其性质、目的和对象,因此亦有不同的年龄规定及申请资格。有关安排适用于制定不同的长者福利措施。我们并无计划统一不同措施下的年龄规定。

(二)在就业支援方面,劳工处一直提供免费及多元化的就业服务,协助求职人士寻找工作。该处所有就业中心均设有特别柜位,为年满50岁或以上的求职人士提供优先登记及就业转介服务。劳工处同时推行「中年就业计划」,鼓励雇主聘用年满40岁或以上的求职人士。参与计划的雇主如聘用这些人士并向他们提供在职培训,可获发每月2,000元的培训津贴,为期三至六个月。

  此外,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所有由纳税人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付出的各项开支费用(包括就雇用员工所招致的开支),均可在计算该纳税人的应课税利润时获准全数扣除。

(三)为推动长者终身学习,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及安老事务委员会(安委会)自二○○七年起携手推行长者学苑计划。在二○一二至一三学年,全港各区共有110间在中、小学及大专院校设立的长者学苑。在过去五年,各长者学苑合共为长者提供了约54,000个学额。为了让长者学苑计划得以持续发展,政府于二○○九年拨款1,000万元,成立长者学苑发展基金。除了资助成立长者学苑外,基金在过去三年亦拨款支持了长者学苑计划的推广活动、课程研发及课外活动等。有关工作会持续进行。

  除了长者学苑计划外,劳福局与安委会亦携手在社区层面推广积极乐颐年。左邻右里积极乐颐年计划自二○○八年开展至今,一直鼓励不同年龄的人士成为义工,关心身边的长者;在向隐蔽长者伸出援手并推广爱老护老的信息之余,计划更让长者有机会担任义工,发挥所长贡献社区。新一轮的左邻右里积极乐颐年计划已在本年4月展开,共有69个地区项目在全港各区推行,配合家庭议会的「人人就位 孝爱互传」运动,推动融洽和谐的家庭关系并且优化邻里支援网络。

  在二○一二年十月底,有超过136,000名年满60岁人士在社会福利署登记为义工,占该署登记义工总人数12.7%。劳福局将会联同安委会继续推动老有所为,鼓励长者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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