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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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就山顶物业事宜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好。星期五晚和过去的那个周末放假时,收到传媒的书面问题,我今晚已经书面答覆大家。如果大家对答覆有些地方仍然还未完全清楚的话,欢迎大家继续提问,我会本开诚布公的态度,只要我自己知道几多就会回覆大家。

  过去两天,有一条问题是讲到二○○二年的车位上盖是什么状况,这类问题我要翻查记录,确保我回答大家的答覆是完全符合当时的事实。

记者:CY,你说过去年封了那幅墙,选举时是否代表你已经知道家里有僭建物?有没有涉及隐瞒?

行政长官:我当时是没有隐瞒的。我当时的认知就是僭建处理了,僭建就不再存在。

记者:处理的时候有没有得到屋宇署的申请许可?

行政长官:我今日都书面答覆了大家,那一次是我第一次处理僭建,当时这个工程比较细,我不知道要通知屋宇署,所以今日屋宇署提出说要到现场看看,我的专业人士、认可人士马上安排屋宇署到现场视察。

  我再重复一句,星期五收到高等法院上诉庭确认何俊仁先生未决的司法问题已经撤回后,我即时发书面声明,交代这件事的始末详情。同时亦即时请我的专业人士约屋宇署今日-即是过了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天-大家见面。屋宇署今日打电话通知我的专业人士说想到现场看看,所以今日下午已经安排他们去视察。

  跟的两三天,我们会继续与屋宇署尽快把一些未解决、未移除或是未清拆的僭建问题,将会尽快与屋宇署定下一个方案后解决这件事。

记者:但你封了(那幅墙)那段时间之后直至三月,其实你是否不知道还有其他僭建物存在?所以你一直表示没有僭建物?

行政长官:我一直的态度,就是如果我知道一些加建或是改建的工程是需要申请,正如一九九九年购买后我进行装修时,我在声明中也说过,那六处的加建、改建,我是聘请建筑师正式入则,得到屋宇署批准后才开工,现时这几个工程的记录还存在,我星期五发出的声明的附件中大家都可以看到。跟在居住期间,我一发现有僭建,我就马上处理。我处理时没有任何人查询,没有任何压力,我就处理了它,到后来有传媒报道玻璃棚等都是僭建,我亦是立即处理。所以一直以来我的态度就是我会严格遵守香港有关建筑物的条例。我知道要申请的我就申请,知道有僭建亦立即解决。

记者:为什么那时你不公开说有僭建?当时的僭建风波已经闹得十分紧要。

行政长官:事实上当时很多社会人士,包括高官、名人,他们自己检查家居发现有僭建时,他们处理后都没有打算要公开。我认为那件事我自己处理后,僭建已经是不存在。



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2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