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三份技术备忘录》议案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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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就《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三份技术备忘录》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十分感谢小组委员会和议员,支持我们进一步收紧发电厂的排放上限,以改善香港的空气质素。立法会通过《第三份技术备忘录》,帮助我们由二○一七年起进一步减少发电行业的排放。与二○一五年起生效的《第二份技术备忘录》内的排放上限比较,二氧化硫的排放上限会收紧百分之十七、氮氧化物会收紧百分之六,和粒子会收紧百分之十。

  刚才有几位议员对《第三份技术备忘录》和对改善空气质素提出宝贵意见,并对电费、节约能源、低碳的生活态度,以至营商态度和就改善空气质素方面所提出的关注,我们会认真研究。虽然这份备忘录未必能够照应到,但我们会在相关渠道充分研究议员的意见,作为我们日后工作的重要参考。改善环境和空气质素是需要议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未来会寻求更多机会收集议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提高我们的透明度,与民共议,并希望议员支持我们推出新的空气改善措施。具体的回应我相信在未来其他渠道能充分沟通,更能回答各位议员的关注。

  主席,我再次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和各委员十分有效率的工作以及议员就《第三份技术备忘录》所提出的意见和支持。我谨此陈辞。

  多谢主席。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