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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今日(十一月八日)指令持牌中成药制造商华顺药业有限公司(华顺)从市面回收一款名为「【华顺】石斛夜光丸」(夜光丸)(注册编号:HKP-03387)的中成药一个批次(批次编号:8011 WP1)的产品,因为该中成药的含铅量被发现超出限量标准。
生署职员从恒常市场监测购得有关中成药后,将样本交由政府化验所化验,结果显示该中成药样本的含铅量乃限量标准的约1.3倍,故此指令回收。
生署发言人说:「生署的初步调查发现,夜光丸在内地制造,经华顺入口,并只作外包装后在本港销售。」
「调查亦显示,夜光丸与另一款组方相同的中成药,『【华顺】内障明眼丸』(明眼丸)(注册编号:HKP-01836),均由同一间内地中成药制造商制造,同时间进口,并同样由华顺在本港进行外包装。作为预防措施,生署亦指令华顺回收明眼丸(批次编号:8011 NY1)。」
生署发言人解释,该两款中成药主要用於加强成人视力。如长期摄入过量的铅,可引致贫血及身体器官包括关节、脑部及肾脏等受损。
生署发言人补充:「调查仍在进行中,生署暂未接获民服用上述产品后的相关不良反应报告。生署已将个案通报内地药监当局作跟进。」
市民可致电华顺设立的热线2571 0775查询。生署会密切监察回收行动。
发言人表示:「根据《公众生及市政条例》(香港法例第132章),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和监禁三个月。待调查工作完成后,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意见。生署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发言人忠告民立即停止服用上述中成药。如服用有关中成药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拥有该款产品的市民可於办公时间,将产品送交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十六楼生署中医药事务部。
完
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