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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秀兰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政府正准备於二○一三年年初与两家电力公司(两电)就《管制计划协议》(《协议》)进行中期检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次中期检讨的具体时间表为何;
(二)有否拟订中期检讨的目标(例如改革电费结构、商议开放电力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框架、加强电力联网等);若有,中期检讨的目标及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成立负责是次中期检讨的专责团队;若有,该团队的成员有否包括非公务员的专业人士或学者、成员名单,以及各成员的专业背景为何;
(四)会否就是次中期检讨谘询公众;若会,谘询的安排,包括时间表、方法及范围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会否公开政府以往与两电磋商《协议》的过程的相关文件和详细会议纪录,以及是次中期检讨的所有相关文件、会议纪录等详情;若会,拟於何时公开;若否,原因为何;
(六)有否就目前《协议》进行研究,以评估其利弊;若有,研究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七)有否研究在《协议》范围以外针对电力公司的其他规管框架和监管模式;若有,研究结果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协议》)列明电力公司的责任、股东的回报,以及政府监管两家电力公司财政事务的安排。现时《协议》的有效期为十年,到二○一八年届满。《协议》清楚订明,於二○一三年内政府及两电均可就现行《协议》中的任何部分提出修改的要求,而任何修改建议须经双方同意后实行。政府会按《协议》规定於二○一三年初分别与两电就《协议》进行中期检讨,并正为此作出准备。
(二)政府对是次中期检讨持开放态度,并没有为检讨的范围划下界线。然而,是次检讨是建基於现行的《协议》,而有关《协议》将继续有效至二○一八年,任何修改《协议》的建议亦须经双方同意后才能实行。因此,一些根本性的改变,如开放电力市场的模式等,应分别处理。
(三)是次中期检讨属环境局的政策范畴,由局内有关同事执行,并在有需要时,征询其他政策局或政府部门的意见,以及聘请独立的能源或其他方面的顾问协助工作。
(四)及(五)政府正就中期检讨及相关能源事宜与专家、学者、环保团体和其他持分者进行讨论,广泛收集意见。我们亦已在十月底就能源事宜举行两场持分者参与活动。在正式开展中期检讨前,我们会到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听取委员的意见。环境局会收集和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并继续做好把关工作,确保香港的电力供应充分平衡稳定、安全、环保及价格合理的政策目标,以保障市民的利益。中期检讨工作预计在二○一三年年底前完成,我们会适时向立法会及公众交代检讨结果。
(六)及(七)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协议》将於二○一八年届满。政府将按《协议》规定於二○一六年前与两电商讨未来的电力市场规管框架。我们亦正推展准备工作,包括研究和分析开放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框架的改变及其影响,例如厂网分家和加强联网等议题。
完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