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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全民退休保障制度」议案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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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全民退休保障制度」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再次感谢今天提出这个议案的张超雄议员,以及昨晚和今早有38位议员参与接近六小时的辩论。我想扼要地重点回应议员的发言。

中央政策组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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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发言的多位议员都关注到中央政策组有关退休保障的研究。

  中央政策组在二○○七至二○一○年间,针对现行制度下各根支柱的可持续性,完成了五项研究。政府已于去年向上届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辖下的退休保障事宜小组委员会提交文件,简介有关资料。所以这些文件全部都公开并上载到互联网。

  中央政策组正配合政府当局目前优化、巩固及强化香港现行的退休保障制度的工作方向,进行进一步深化研究工作。正如我昨晚所说,当中包括进行一项涵盖10 000个住户的全港性住户调查,目的是更新数据,以便为评估现有制度的可持续性提供可靠资料让我们厘定未来的方向。正如我在昨晚所述,中央政策组预计到本年年底会有上述调查的初步结果。待收到调查结果后,政府一定会小心分析并考虑未来路向。


经济支援-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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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回应综援问题,因为很多议员都谈及有关「衰仔纸」和申请困难等问题。

  目前我们透过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协助有需要的长者应付基本生活需要。在综援计划下,长者的经济审查较宽松,也获发较健全成人为高的标准金额,以及各项适用于他们的特别津贴和补助金,即不单有标准金额。在二○一二年八月底,共有近19万名年满60岁长者在综援系统下获得支援。单身年老个案每月可获发平均约4,700元的援助金。

  综援申请人需要接受经济审查,我强调是审查不是申报,是因为综援基本上是收入补贴;当局会先确定申请人的认可需要,然后核实其可动用的资源,两者的差额由综援补足。如果申请人得到家人的经济支援,便无须完全依赖综援。这可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让无需供款的综援计划可持续稳健地运作。

  因此,当长者独立申请综援时,我们会要求他们的子女作简单声明,目的不是证明他们「不供养父母」,很多议员提到「不供养父母证明书」,其实绝对不存在,而是请他们如实申报他们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援。此安排有实际需要,否则社会福利署(社署)难以确定申请人的财政状况和计算他们的综援金额。然而,遇有特殊个案,例如长者与家人的关系不和谐或子女有特别原因而不能供养长者,社署会视乎需要,把个案转介社工跟进以提供适切协助,并考虑酌情容许有关长者独立申请综援。

  事实上,其他经济状况较佳的长者,现时可选择申请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在本年(二○一二年)年中,接近八成年满65岁的长者正领取社会保障制度下不同类别的援助或津贴;年满70岁长者的比例更高达87%。长者综援、高龄津贴及长者伤残津贴的预算开支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为184亿元,占政府整体福利经常开支约四成。

高龄津贴(俗称「生果金」)及「广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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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保障制度下,各项资助有其特定的目的和对象,同一人不能同时领取综援、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是要避免出现领取双重福利的情况。就综援而言,高龄受助人可领取较健全成人为高的标准金额,以及其他适用于他们的津贴,例如往返医院/诊所的交通费,以及医生建议的膳食、复康及医疗用具的开支等。有高龄受助人的家庭如已连续领取综援12个月或以上,每年亦可获发一笔长期个案补助金,以更换家居用品和耐用品。因此综援应足够长者应付其日常基本需要。

  另外,政府将会在公共福利金计划下推出新的「广东计划」,让选择移居广东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无须每年返港,亦可领取全年高龄津贴。选择在广东省而非其他地方推行此计划,是基于四个独特理由。首先,现时长居内地的香港长者主要集中在广东。同时,粤港两地在地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具有特殊和紧密的关系。配合《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多项大型运输基建相继落成,未来两地往来更为方便,融合会更进一步。最后,长者即使迁居广东,与香港亲友仍可保持紧密联系,容易得到家庭支援。

  以目前情况,我们认为只有广东省具备独特条件,使之适宜推行此计划。社署现正全力推展「广东计划」的筹备工作,致力在二○一三年下半年尽早实施计划,以便好几万名居于内地的香港长者可以受惠。


长者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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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谈谈长者生活津贴,这个议题大家都很关注,亦是现时讨论得十分热烈的议题。我要重申,长者生活津贴旨在扶贫,对象是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的长者。因此,申请人必须符合入息及资产规定。

  如果所有年满70岁的人士不论其经济状况皆可领取新津贴,首年的额外津贴开支,预计会随即由现时估计约62亿元增加至接近100亿元。如果此安排适用于所有年满65岁的申请人,则额外的开支更会飙升至约136亿元。随着高龄人口持续增加,在不设经济状况申报的情况下,新津贴开支对公共财政造成的负担定将随时间激增,同时可能会令政府为应付人口高龄化的其他开支(包括医疗与福利的开支)受压。由此可见,长者生活津贴设有客观的入息和资产申报机制是审慎和必须的,目的是确保有限的政府资源能集中、聚焦于帮助真正有需要的组群。

  我想借此机会作三点澄清,我一定要澄清,刚才有议员发言有三点都是错误的观点,与事实不符。

  第一,陈志全议员指香港坐拥6万7,000亿元财政储备,我要澄清,在今年八月底,政府的财政储备只有6,300亿元,而财政储备是政府可以运用的全部资金,不可以轻易动用。如果未来经济逆转,令政府收入下跌,就需要动用储备应付开支。

  第二,汤家骅议员提到即使现时长者生活津贴采用申报机制等关卡,二○四一年之后开支仍然达351亿元。我们有清楚的图表,上星期已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文件,他看错图表。图表已经清楚表示,计划在二○四一年的总开支为162亿元,但是如果撤销所有的申报,开支会达到351亿元,即是说351亿元是向所有人派津贴的开支。这计划是有规划、有目标、有清晰聚焦,数字是162亿元。如果完全撤销申报,至二○一七年开支已经是168亿元。我们的数字是至二○四一年的开支才达至162亿元,证明计划在财政上可以持续,是稳健可行的。

  另外,何秀兰议员提到设立资产审查目的是筛去八成五的长者,得益者只有15%,这说法绝对是错的,情况刚刚相反。这个计划的设计是以民为本,希望更多长者可以及受惠,申报机制宽松。我们现时保守估计,现正领取生果金的70岁以上的长者,有八成以上可成功转换到新计划。我们估计有36万名长者会受惠。如果计划能够于明日的财委会会议上通过拨款,政府能够在明年三月推出计划,有29万名长者,其中包括21万70岁以上的长者,因为曾经作申报,无需做任何手续,可以自动享有新津贴。即合共有29万名长者在明年三月会即时受惠。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有根据,有事实支持。

  主席,长者生活津贴会采用现时普通高龄津贴的入息及资产申报机制,上限不变。这机制行之有效,长者都熟悉。由于新津贴金额比现时高龄津贴的金额高出约一倍,我们相信沿用现行机制已是适度宽松。不要忘记我们沿用现时的尺度,长者将领取双倍的2,200元,不是1,090元,尺度没有收紧,是原封不动。事实上,超出新津贴限额的长者也不会有损失,他们年满70岁仍可申领现有的高龄津贴,无须申报入息和资产。

  有意见指186,000元的个人资产限额是偏低。事实上,这已是综援单身长者资产限额(38,000元)的四倍多,而且每年会按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社援指数)作出调整,并非一成不变。截至本年八月底,社援指数的十二个月移动平均数已较去年上升3.4%。我较早前曾说过,以此数字作计算,上限已达192,000元。我们预计截至十月底调整周期完结时的有关数据会继续录得正增长;而我们将继续密切留意社援指数数据的变动,然后按既定机制于明年二月上调资产限额。即是当计划推出时,资产限额肯定会超过192,000元。事实上,这资产限额自二○○九年起的累积增幅达8.8%。我们认为较务实的做法是先让政府推出新津贴,然后按实践经验及需要检讨限额水平。

  至于普通高龄津贴,一向都设有资产及入息申报要求。推出长者生活津贴会令现时所有领取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都获得约双倍的资助。不过,若说因为这些有需要长者多了支援,就要让其他65至69岁长者都领取每月过千元的普通高龄津贴,实在欠缺理据。这等同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也较年轻的长者增设「人人有份」的新津贴;在公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是否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发展,大家要很小心考虑,政府对此有极大保留。

  有议员把长者生活津贴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挂钩,表明若政府不承诺实施「全民退休保障计划」,就不会支持长者生活津贴。当局认为不应将两者混为一谈。「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是十分复杂和具争议性的课题,社会上仍未有共识。相反,长者生活津贴作为扶贫措施,早已获得广泛支持,只要拨款一通过,超过40多万名长者就可以即时受惠。硬要将两者捆绑,对急需财政支援的长者并不公平。

扶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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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如何帮助现有保障制度无法妥善照顾的退休人士,我于昨晚已经说过,政府快将成立扶贫委员会。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已清楚表明,新的扶贫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包括「就处理老年贫穷问题,研究如何引入短、中、长期措施,改善现时的社会保障及退休保障制度」。就此,新的扶贫委员会辖下将设有由政务司司长亲自领导的专责小组,深入研究、探讨有关议题,我本人亦会积极参与小组的工作。这安排显示现届政府高度重视退休保障的课题。


强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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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回应与强积金有关的意见。大家都很关注强积金制度,政府亦很关注这议题。

  首先,政府清楚明白强积金制度对香港退休保障,以及其持续性,是相当重要的。我们对完善强积金制度,下调收费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有关工作自强积金制度开始运作,一直没有停下来。其中包括提高市场运作透明度及竞争,特别是透过统一收费的计算方法,即基金的开支比率,并将各基金的开支比率定期向公众发放,以增加基金减费的压力。

  整体来说,各基金的平均开支比率由二○○八年起至今已经下调约18%。下一阶段,「雇员自选安排」将由下月一日起实施。在此安排下,由雇员决定自由转移强积金资产,将由现时占强积金总供款额的约四成,大幅增加至占总供款额的六成多。安排会进一步增加受托人减费的压力。配合落实安排,积金局会于年底前在其网站提供更多有关回报的资讯,方便雇员比较基金的回报表现,不过我一定要强调,虽然回报水平的计算已经扣除基金收费,即是剩回报,但是雇员在选择基金的时候,需要明白过去的回报不等于日后的回报,亦要顾及本身承受风险的能力和受托人提供的服务等等。

  当然我刚才所说的措施并仍然不足够,正如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教授昨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指出,强积金制度需要更深层、更基本性的改革,所以早在筹备落实「雇员自选安排」时,政府已经要求积金局全面检视制度,提出全方位的改善建议。例如如何推低受托人的成本和收费;又例如现时有数百项基金选择是否切合强积金制度作为协助市民为退休作基本储蓄的角色?应该以简单,收费较便宜的基金为主。其他的建议例如规管基金的收费是否切实有效的措施,政府亦会保持开放态度,并积极跟进。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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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现行的退休保障制度,是经多年讨论之后得出来的社会共识。我们理解到近年社会有很多有关退休保障的讨论,而讨论的其中一个焦点是强积金制度的成效。有人质疑,强积金制度能否为长者退休后提供足够的财政支援。

  然而,在面对这个课题时如果只着眼于其中一根支柱,便很容易失于偏颇。就整体社会而言,单凭当中的任何一根支柱,都不足以为所有长者提供经济支援。强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要协助就业人口为退休生活作准备。至于非就业人口、低收入人士或一些年纪较大而供款年期较短的就业人口,当他们的强积金帐户累算权益及/或个人积蓄的整体收益,不足以支持个人生活所需,而其家人也无法协助时,社会保障制度便会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安全网。

  推出长者生活津贴可以补助不少有需要长者的生活开支。因此我在此一再衷心希望财务委员会能够批准拨款,让政府尽早在明年三月正式推出新津贴,让四十多万名有需要的长者生活得到纾缓。

  本届特区政府很着重改善清贫长者生活,推出长者生活津贴能加强社会保障这根支柱,即时可以补助不少有急切需要长者的生活开支。尽管大家就退休保障的长远发展有不同的理念或见解,但彼此的出发点都一致是为长者提供更多保障。因此我衷心希望各位立法会议员,能以求同存异、实事求是的态度,以清贫长者的福祉、香港的长远利益为依归,尽早批准拨款让政府可以在明年三月正式推出新津贴,让四十多万名长者可以早日受惠。

  日后,政府仍会继续巩固并加强现行由三根支柱组成的退休保障制度。我们定必会充分考虑中央政策组就香港现行的退休保障制度深化研究工作的结果,以及扶贫委员会辖下的社会保障和退休保障专责小组的相关讨论,从整体宏观的层面,客观认真地检视社会保障和退休保障这个重要课题。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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