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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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黄定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回覆:

问题:

  政府在本年中推出承担额为十亿元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基金),申请期为五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基金推出以来,基金下设的「企业支援计划」及「机构支援计划」至今分别接获的申请总数和分类数字(请以表列方式列明);

(二)获批个案平均获得的资助额,并以表列方式列出每宗个案获批的资助额;有多少宗申请不获批及其理由为何;

(三)鉴於基金已推出数月,当局有否检讨基金的运作及收集业界的意见;若有,详情为何;若没有,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於何时对基金进行全面性的检讨,以了解其成效?

答覆:

主席:

(一)「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於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推出,下设「企业支援计划」和「机构支援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截至九月底,「专项基金」的「企业支援计划」及「机构支援计划」分别收到二百八十三份及三十六份申请,分项数字列於附件一。

(二)「企业支援计划」已处理了第一批全部一百○四宗申请,详细数字列於附件二。

  每宗获批核申请的资助金额列於附件三。至於四十五宗不获批核的申请,理由主要为申请企业未能符合资格(如未能证明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申请企业所提供的整体业务发展计划过分笼统或不清晰、执行细节欠具体、财政预算未能符合资助规定,或申请企业未能证明其有足够能力推行建议项目等。

  「机构支援计划」方面亦已完成处理第一批全部十九宗申请,十二宗申请获批核,平均资助额约为三百八十万元。每宗获批核申请的资助金额列於附件四。至於七宗不获批核的申请,原因与「企业支援计划」相约,例如项目建议内容资料不完整、过分简单或欠缺执行细节,或申请机构未能清楚证明计划的效益等。

(三)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作为「专项基金」下「企业支援计划」的秘书处,一直与业界保持沟通,在日常处理申请及推广计划时,积极收集和了解业界对计划运作的意见。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自「专项基金」於六月推出至九月底,共举办了八次公开研讨会,向超过一千位工商界人士推广计划及作交流,并参与了十多个商会及行业协会举办的活动,向其会员介绍计划及听取意见。「机构支援计划」方面,工业贸易署亦与业界紧密联系,至今已处理查询或会面近四百宗,除了解释申请程序和要求外,亦听取了业界的意见。工业贸易署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密切留意业界及申请者的意见,完善执行细节。

(四)视乎基金资助余额而定,「专项基金」的申请期预计为五年。我们会密切监察「企业支援计划」和「机构支援计划」的运作情况,并在合适时间检讨计划的成效。



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