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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的租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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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下的租金津贴(租津)上限自二○○三年一次过削减百分之十五点八以来,只在今年作轻微调升,例如单身人士的每月租津上限由1,265元加至1,335元。有综援受助人向本人表示,由于租津不足以支付狂颷的租金(例如现时深水埗的板间房月租为1,600元),他们唯有节衣缩食以支付租金差额,以致影响生活和健康。报章引述社会福利署(社署)的文件显示,领取租津的综援户当中,实际租金高于租津上限的个案比例近年持续上升:二○○九至二○一○年度为百分之五十六点四,二○一○至二○一一年度为百分之五十七点四,而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为百分之六十点三,反映问题严重及渐趋恶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掌握私楼租金狂颷的实况和板间房及劏房的租金数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政府会否马上检讨租津上限,使受助人能应付租金上升的压力;若会,政府最快于何时完成检讨并调整租津上限;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在进行租津检讨期间,会否实施临时措施,帮助陷于困境的市民,例如提供额外租金补贴以供支付租金差额;若会,何时实施;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综援受助人指出,社署每5年才进行一次综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根本不反映他们面对的生活压力,社署会否改为每年进行一次调查,以更新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权数系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协助面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应付基本生活需要。综援住户可获发租金津贴,以支付住屋的开支。津贴金额相等于该住户实际支付的租金,或者是按符合领取综援资格的家庭成员人数厘订的最高金额,以较低者为准。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依照立法会在一九九八年通过的调整机制,政府每年按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数的变动调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该指数由政府统计处透过进行一项以私人房屋租户为对象的按月抽样统计调查搜集所得的数据编制,用以量度私人房屋租金走势,包括开支较低的非综援家庭及居住在板间房/套房的住户。

  社会福利署(社署)最近一次是在二○一二年二月一日按上述机制,把综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上调5.7%。现时租金津贴每月最高金额载于附件。我们会继续留意情况,并按照既定的机制调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

(二)在二○一二年六月,租金津贴最高金额足以支付大部分(88%)综援住户的实际租金。

  社会福利署署长可行使酌情权,批准向居于私人房屋并正在轮候体恤安置或受资助安老院舍的综援住户,发放超过最高金额的租金津贴,以缴付其实际支付的租金。

  在短期措施方面,关爱基金于二○一一年十月推行「为租住私人楼宇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住户提供津贴」的援助项目,为租住私人楼宇而所付租金高于综援计划下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综援住户提供一笔过的津贴,以纾缓他们在周期性租金上升时所面对的经济压力。援助项目由社署负责推行,向符合资格的一人综援住户及二人或以上综援住户分别发放一笔过1,000元及2,000元的津贴。约有22 500个综援住户受惠于此援助项目。

(三)至于综援的标准项目金额,是根据既定的调整机制,每年按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社援指数)所反映的通胀/通缩情况予以调整。社援指数的权数系统是根据「综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数据,如实显示综援受助人用于个别商品及服务类别的开支,占其总开支的比重。把这套权数应用于计算社援指数,就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价格变动对综援受助人的影响。

  一如普通住户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综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目的是监察综援住户开支模式的转变,包括消费量及消费模式的变动。由于消费量及消费模式通常随时间逐渐转变,经长时间始形成较显著的变动。因此,每五年根据政府统计处进行「综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的结果来更新社援指数的权数系统,属合适并且符合国际标准的做法,亦与政府统计处更新消费物价指数的权数系统安排相同。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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