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基金居住环境恶劣低收入人士津贴今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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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援助项目今日(十月八日)起接受申请。合资格的人士可於二○一三年四月八日或之前提交申请。

  关爱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罗致光博士今日主持记者会,公布项目申请详情。他说:「关爱基金预留了约9,100万元推行此项目,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一次过津贴,以纾缓他们的经济压力。津贴金额为一人住户3,000元,二人住户6,000元,而三人或以上住户则划一为8,000元。估计约有超过13,000多个住户(近30,000人)可受惠。」

  受惠人士须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内的房间/小室、阁仔或床位(但不包括工厂及商业大厦);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居住於临时房屋或是无家者。

  申请人过去三个月平均每月住户入息,须不超过指定入息限额,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以及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而租住私人楼宇内的房间/小室、阁仔或床位的人士,其过去三个月平均每月租金,须不超过指定租金上限。相应住户人数的指定入息限额及租金上限(如适用)如下:

  住户人数    指定住户    指定住户
          入息限额    租金上限
          (元)     (元)
                  (如适用)
    1      8,740      4,370
    2      13,410      6,705
    3      17,060      8,530
    4      20,710      10,355
    5      23,640      11,820
  6或以上     26,590      13,295

  申请人可到参与协助推行项目的四十二个社区服务单位索取申请表。有关社区服务单位名单(载於附件)可於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及社会福利署地区福利办事处索取。另外,项目的详细受惠资格、申请手续和申请表格,亦可由今日起於关爱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下载。

  申请人须以住户为单位提出申请,填妥申请表,并连同所须文件副本交到住所附近协助推行项目的社区服务单位,而无家者则可将申请表交到接受无家者申请的服务专队。

  关爱基金秘书处及社区服务单位会审核每份申请,包括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及查阅所递交的证明文件,并会抽查部分个案,进行家访/探访及入息审查。所有申请人,不论申请成功与否,将获发申请结果通知书。

  项目的申请期长达六个月,合资格人士有非常充裕的时间递交申请,故无须急於在申请期初段,立即递交申请。

  秘书处在审批申请后,会陆续发放有关津贴。如申请人选择以银行转帐方式领取津贴,有关津贴将以自动转帐方式直接存入申请人在申请表上指定的银行帐户。如申请人选择以抬头支票方式领取津贴,申请人须於指定期限,携同香港身份证,前往指定的社区服务单位领取支票。

  有关项目的详细资料,市民可浏览关爱基金的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参考项目简介。如有查询,可致电项目热线2835 1158或2835 1188。



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