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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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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九月七日)下午在葵涌视察计划改变用途的工业大厦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政务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今日下午我应李秀恒先生的邀请,来看看在葵涌的这座工厦。

  大家记得在上星期行政长官在公布十项有关房屋供应的措施中,其中一项就是房委会用柴湾的工厦来改作公屋单位。另外,有一项措施就是总结了房委会改工厦作住宅单位的经验后,我们亦会在活化工厦政策的大前提下,看看有没有方法可以扫除现时在城规和《建筑物条例》下的一些障碍,让一些私人拥有的工业大厦都能够改作住宅用途。

  李先生多年来都很关心这些社会发展,以往因为我做工厦活化工作,因此与很多工厦的拥有人有沟通,李先生亦想在今天给我看看,其实如果政府政策到位,这些原本想改建为酒店的项目,都可改作住宅用途。

  刚才大家看了他已经取得批准的建筑物图则,其实都是可以改做小型住宅,如果一个房是二十八到三十平方米,即是将来一个小型单位都去到三百平方。对於我们目前在住房方面的供应相当有裨益。

  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以扶贫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的身分,在过去一个月探访了很多现时居住於一些板间房、浻房的朋友,亦看到他们的居住环境,我在与扶贫委员会(筹备小组)中一些学者、专家的讨论中,他们都觉得,当然兴建公屋是好,不过,兴建公屋需时,你们亦时常说,我们虽然拿出不少地,你们都说是「远水」,这些「远水」未必能够即时增加供应。如果有现成的楼房,政府政策能够配合,改装往往是一个比较快的方案。

  所以我今日亲自到来,我亦会统筹有关部门在政策到位方面抓紧工作来做。基本上的工作并不太复杂,因为这些大厦只要是整幢改装,已经解决了消防安全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徖生的问题,亦解决了楼宇结构的问题,否则的话,李先生亦不会取得批准,城规又批准了,建筑物又批准了给他做酒店。

  为什么今日他只想到做酒店,没有想到做住宅呢?这是因为现时有些障碍,在《城规条例》下,香港有约一千四百幢这类工厦,大约有七百多幢都是位处商贸地段,英文是Other Use Business,这些商贸地段里唯一可以住人的种类,就是酒店,属於这个地段的第二栏,即要去城规会申请就可改做酒店,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住宅,即改作宿舍也不可,改作小型住宅单位也不可。

  所以如果我们能够得到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同意,在某一些情况是适合之下,经过城规会的批准,可以在第二栏中加入一个新的用途,譬如是一个称为「过渡性住房」,英文我们构思中可能是transitional accommodation,因为这些大厦改装后都不会一辈子供人居住,我相信李先生都希望在一段时间后,因为它楼龄已经有三、四十年,譬如再过多十多年,可能整幢拆卸,重建为一幢商业大厦,或者到时这变了一个住宅区,就可以改作一些三房两厅等一般常住的单位。

  所以这个「过渡性住房」如果能够加入城规商贸地段的第二栏,就可以给予工厦业主申请改作这类小型「过渡性住房」单位。

  在改装的过程,是否可以同时改为给大学生作为宿舍呢?这个都可以考虑。但基本上,由於它是一个过渡性安排,我们现时构思,就是应该不可以给它分散逐个卖出去。所以应该有中央的管理,可以在自由市场租给有需要的人入住这些比较小型的单位。

  第二个障碍就是在建筑物方面,所以我今日除了与规划署署长一起来参观,亦有屋宇署署长。其实在《建筑物条例》,当然因为当日批则时,是一幢工厦,工厦在建筑物里面的要求,与住宅不同。譬如地积比率,工厦比较高,住用的用途比较低。对於一些自然的通风、采光,或者如果有厨房,厨房的要求都是不相同的。

  简单来说,如果我们用《建筑物条例》的住宅用途domestic,这幢大厦改作住宅,便要减楼面面积。所以要李先生可能拆去几层,他一定不肯。任何业主都不会为了改装而把大厦拆去几层来将就地积比率。但这个我觉得是相当技术性的问题,因为这幢大厦已经存在,它今日的高度与面积已经存在。所以第二个要扫除的障碍,就是或许应该是修订《建筑物条例》下一条附属规例,把这类改作成「过渡性住房」用途,不当是正常的住宅用途,而赋予它一个低的,较低的地积比率,从而让这幢大厦可以保留今日的楼面面积,去改作这些住宅的用途。

  如果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可以处理我刚才所讲的城规和建筑物的限制,量应该是不错的。譬如这座大厦,改用酒店的图则是六百个单位,当然要李先生再看看刚才我们所说的使用率的效率,如果改小型住宅会否多些呢?

  所以我刚才说过,香港有一千四百幢这类工厦,只计位处商贸区都有七百幢,而绝大部分都在市中心,即是在很方便的市区,葵涌相对地都已不算最方便。其他在观塘、九龙湾、长沙湾、荔枝角、黄竹坑、柴湾都是很方便。比较低收入的朋友,可以上班时方便一点,所以我们觉得这亦是一个契机,在住宅单位需求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行政长官希望每一个能地尽其用,楼房亦都尽其用的措施,都不应该轻轻放过,反而要覆检我们自己的规规条条,看看可不可以打破这些惯常障碍来方便这些工厦的改装。

  我在这里很高兴说,其实我们有很多工业家,好像李先生般,他们早期是香港建造业工业发迹,或者发达,他们现时还拥有这类工业楼房,他们都不是地产商,但人人都希望可以善用他们的楼房,既可以得到一些经济效益,亦帮助整体香港社会。所以除了李先生这座,其实自从行政长官说了我们会扫除这些障碍,都另外有两三位工厦业主,他们自己拥有单一业权的工厦,接触了我,说当细节出来后,他们都有兴趣改为以一个合理租金租给有需要的市民,来作为一种「过渡性住房」安排。当然最终治本的方法就是增加土地供应,增加公屋,以及积极增建新居屋单位。

  所以今日这个参观访问是这个目的,亦希望帮各位传媒了解一下在房屋政策下这一环,我们准备跟进的工作是如何。

记者:这些拆墙松绑有没有时间表?第二,今日你接受访问,都很感触落泪,是否没想过上任两个月就已经要押上自己的诚信?

政务司司长:那个时间表,既然这个不是远水,是希望比较近的水,当然会要求有关部门以全速进行。如果以城规改动,基本上就是要看看这些工厦位处於哪张分区计划大纲图。规划署会取回那些分区计划大纲图,每一张就商贸地段去改那个第二栏,加入这个用途。当然在逐张改的过程里面,我们都有公众谘询的程序。为了令到公众谘询比较顺畅,我们亦建议应该一次过与城市规划委员会谈谈,整个理念是怎样,让他们批每张图的时候,有这个背景,知道理念是怎样。所以每一张图改,它有自己一个既定的程序和时间表,如果顺利的话,在谘询过程无什么反对的声音,时间不是很长,或者稍后梁署长可以补充一下。

  在《建筑物条例》下面,我了解区署长可以证实,我们不需要修订主体法案,不是那条principal legislation,是一条附属的规条,是建筑物规划规例。这个好像是发展局局长可以改的,然后交给立法会,以先通过后审议来做。只要立法会重开,有关同事会去立法会有关事务委员会介绍,然后做这个修订,交给立法会审议。我给自己和我的同事的时限,希望争取在六至十二个月内,完成所有有关的程序。但是有兴趣的业主,好像李先生,今日已经可以开始动动脑筋,想想如果政府真是能够处理到这些规规条条,他这个项目应该怎样做下去。因为最大的吸引力,这些整幢改装在二○一○年推出的活化工厦政策之下,完全不需要补地价。现时做香港土地发展最大的困难,就是仍要补地价。这个项目已经有了现行的政策,不需要再去地政总署补任何地价。我想问完所有工厦的问题,因为稍后我对於国民教育都有几点重申要说。

记者:会否担心改变土地用途后反而益了大业主?因为这些工厦都是位处比较值钱的地段,帮不了基层市民。

政务司司长:因为它只是改装,我们都说这是一个「过渡性住房」,transitional accommodation。如果我们的「拆墙松绑」做得成功,业主都有诱因去做,会令到市场的供应突然间增加很多。大家都相信市场经济的供求问题,如果今日说在长沙湾或是在葵涌这里租一个「浻房」都要三、四千元。有了这一类改装出来的「过渡性住房」,即是在市场上面,我觉得也不可能突然叫价叫到说要八千、一万元才租给别人。所以,总的来说,现在的做法是争取去增加这类住房的供应。

记者:林太,你说到由中央管理,如何确保单位日后其实真的可以用一个比较便宜的租金,或者它们真的租给一些有需要的户主,即模式会是如何?

政务司司长:我刚才在答这边的题目时,已说目前这个政策是以在短时间内提供额外的供应为主,不是将之变作另一种受资助的房屋,所以在改装后,暂时没有意图去管他们租给什么人和租金如何。但当然,在这个改装工厦的政策以外,如果政府想帮助这些低下阶层的人,譬如综援人士,譬如现时没有申领综援的长者而可以在关爱基金下获发津贴,我们当然希望他居住的地方是一些比较安全以及正正经经改装的地方。所以有了这个供应之后,我们在其他纾缓弱势社群和在职贫穷方面,多了一个手段,因为我们知道在市场上,已经有了一批安全、合乎资格的小型单位,可以供应给这些有需要的人使用。

记者:你来看工厦,是否想挽回民望?是否觉得这么快便押上民望是比较可惜和你怎样看?

政务司司长:我先答,我们差不多每天在街看看,如果你有留意,我们这两个多月来,也是马不停蹄地循行政长官所谓政策成熟一项推一项。今日这个本来是一个参观访问,但既然跟行政长官说了的房屋政策有关,我们也安排了公开采访。因为你们各位朋友有时有些投诉,说我们不开放给你们跟司长一同去参观,李先生也专诚从非洲(回来),我们约了今天,就是因为要等李先生亲自从非洲回来,亲自给我介绍这项目。所以跟近日发生的事情没有什么关系。

记者:林太,有没有谘询城规会的委员?会否觉得突然间修例好像是一个随便的决定?即是有没有得到他们的同意?另外,工厦和商贸、住宅方面如何取得一个平衡,或者立法靠工厦……

政务司司长:城市规划是一个不断持续进化中的工作,没有一个人说规划工作可以做完,否则的话,城规会都不需每星期五很勤力地处理很多城规的申请。所以这一类的工作亦属於我们提出的一种城规的申请,它并不涉及去修改一条城规的条例,只在一类的地段,这个名为商贸地段中的第二栏用途,column 2内加入多一种使用use。而所谓第二栏用途就是并不是任何时候业主可以自己做,都要再去城规申请。凡是column 2都要再去城规申请的,所以我们即使做了加入用途在商贸地段的第二栏,如果李先生想过后觉得不如不做酒店,做这类住宅,他都要再去城规会走一转,才能够去做,所以并不存在我们没有谘询城规会,因为谘询工作还未开始。我刚才只是说,与其等城规会在看到每一幅图,譬如葵涌这一幅、长沙湾、或是观塘那幅图,才知道有一个这样的考虑,或许我们会给一份文件,或作一个简介,整个构思背后的理念是这样的。

记者:司长,记得你说过有很多规例上的残缺……(有关发展商补地价)

政务司司长:我不可以代表发展商说话。但事实上,我们时常也有责任去覆检规条,看看有没有地方值得可以作出修订、精简,做到方便营商。我们持久在财政司司长之下有这一组工作,方便营商。一些太多的程序、太多重叠的申请,我们应可处理。但是,补地价是我们所坚持的。因为我们对於香港的土地,知道很有价值。所以如果有些业主手持地契,譬如由农地转为住宅地,我们一定要补足市价。

  工厦活化是一个当年由行政会议认真通过、上一届政府在二○一○年四月一日推出,就是为了提供诱因,为了提供诱因让工厦改装,工厦重建就没有这个诱因。为了提供诱因给工厦可以整幢改装,於二○一○年开始已不需要补地价可以改装。无论改作商业用途、写字楼用途,或者酒店用途,到今日为止也应该批出数十宗这些不需要补地价的工厦改装。

  还有没有其他工厦的问题?

记者:……预计有多少个单位……

政务司司长:现在是没有办法评估究竟这个措施会带来多少单位,因为还有很多我现时不确实知道的因素。第一是处於这个地段的工厦有多少是单一业主拥有,或不是单一业主拥有但两、三个业主可以谈妥一起进行这个项目。第二是业主在衡量他们的回报或成本后,他会选择作何种用途,这都是由业主决定。但无论如何,政府透过扫除一些规例上的障碍,去令此事能够发生都是一件好事,都是可以增加供应的好事。至於你早前谈荃湾那个,并非这个性质,那是工业地的改划。荃湾在大窝口,我们早前整个工业区的地看过一遍,发觉整个区其实都没甚工业的需要,所以将那一带的工业地段,即industrial zone改作综合发展区,其中第一块的土地交予房屋委员会兴建新居屋,那不是改装,是重建。

记者:有没有预计这些住宅会「临时」的时间是多久呢?

政务司司长:我们所谓「临时」的意思,就是因为它在设计、配套上并不是一个永久性的住宅。其实酒店立即转为这种小型的「过渡性住房」是很容易的,因为它原本都没有配套,有厨房,所以我们觉得所谓的过渡性,就是指它并不是常设永久性的住宅,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如果我们给它改作一些常设永久性的住宅,即是flat,我深信城规会会有更大的考虑,即是他们会看整个区的学校配套是否可以承受,因为到时将会有家庭、小朋友等搬入,其他地区设施是否齐备等。但我们将来向城规会解释,就是这是一个「过渡性住宅」,给我们争取更多时间可以开拓土地来做治本的工作。但尽管是过渡性都不能够太短,否则的话,工厦业主投放了改装的成本,他们是没办法收回的。所以我估计起码是十年,一个十年期。但最终城规愿意批多久,或是会否批了一段时间要再续批呢?这些是我们会与城规再考虑的。

  还有没有关於工厦的问题?

记者:会不会对业主有任何转售的限制?例如,起初五年是租的但突然间卖去,可不可以?另外就是,你刚才有讲过十年,有没有预计最长的这类中期住宅可用多少年?之后会否它做了十多廿年都是做住宅,那块地很多人都可以出出入入,可以在该处住,其实会不会imply该块地很容易可以转作住宅,令到那些真的可以做改装住宅项目变了一个长期住宅项目?

政务司司长:这些楼宇寿命可以有多久,要看看楼宇的保养如何。一般香港的石屎楼,起码都有五十年楼龄。但当然有些楼宇的维修保养做得好,它的寿命长很多。所以我们觉得这个楼都是相对比较早期的,一九七二年落成,即是四十年楼龄,所以它应该很容易可以用多十几二十年的期限,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刚才已说了,不打算在这一类改装出来的过渡性住用单位设限。我们纯粹就是说在现有活化工厦政策之下,都是给了个诱因不需要补地价可以改作酒店,现时只是多给一种用途他去想。他就算改做酒店,我们都不管他收什么租金,都不管他租给什么游客,亦不管他是以日租或月租来住这些酒店。所以今次是无额外再提供什么诱因,纯粹是扫除了一些自己在规规条条上的障碍。再下去一步,你那个考虑可能都是一些业主的考虑,即是现在他先用一次,将这个楼宇已经没有了工业用途,没有了制造的用途,纯粹是收少少租金。他现在先用一次,就是改作这些过渡性的住所,希望十年八年后整个区会变了身。因为今日都还是只有工业区,十年之后可能这个区已经变了商贸区,隔邻现时已经有些很美的商业大厦,所以它下一次再变的时候,我相信就是拆卸重建。而拆卸重建之后的用途,一定是一个最高效益的用途,到时便看看在这个区里面最高的效益是些什么用途。但到时它都要申请,因为它是商贸,如果它不是做商贸,它还是要去城规来申请。所以那个公众的谘询,过程仍然存在,不是说今次我们做了一些东西益了他们,他们日后可以不再受城规来管制。

记者:(补地价)

政务司司长:我们应该延续至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如果你记得的话,原本是推出三年的,在二○一○年四月一日推出三年,在上一份行政长官曾先生的《施政报告》,经过一个中期的检讨把它多延三年至二○一六年。另外,在上一次亦有一些优化措施,即是说,知道如果改作酒店或将来改这些「过度性住房」可能需要拆去一些东西。上一次的优化措施是准许他们拆去一些东西,譬如要有一个大一点入口、大堂,可以拆去不高於百分之十的楼面面积。

记者:……很多人也想问,为何为了一个科目,令这么多人流泪,市民与市民之间的信任也破坏……

政务司司长:我在访问中已经分析了他们要我们撤回的考虑及关注,我认为政府已经消除了这些忧虑,无论是他们担心我们会强制全面推行,没有这件事;他们担心有洗脑式的教育,没有这件事。唯独令我感触的,是此事或许是反映有一班朋友对特区政府没有信心、没有信任,甚至是有猜忌。我感触是这个原因,不是因为国教,可能另一件事令我觉得为何我们这般尽心尽力去勤政为民的时候,得到的反应是「我不信你」,只是一句,我就是不信你,你说什么我都不信你,是这个原因。

  另外其实我想说,有几点是值得重申的。因为胡红玉女士担任开展德育及国民教育委员会的主席,她昨日与我沟通过,胡红玉女士之后出来说的话,我在此需要用官方的语言确认一次,因为有些人说「胡红玉你说而已,你是否来试水温?你有没有被授权?」所以我要清楚再说一次。

  第一,我重申由胡红玉女士领导的委员会,职权范围非常广阔,是可以无所不谈,可以就任何事向政府提出建议。我很高兴知道胡红玉主席会积极争取尽快开委员会的会议,亦不会等很长时间才交报告书予政府,她希望争取开会后很快便就蒥民比较希望有即时看法的(事情)交意见书予政府,我亦承诺我们收到这些来自委员会的建议,我们会尽快积极正面回应,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我需要重申,亦是胡红玉女士说了的,是在整件的工作中,我们是完全尊重学校自主、学校自决,所以学校不但在三年期如何开展,要多少时间准备,在选定教材或落实教法方面,都有绝对自主的空间。

  第三,我欢迎家长有任何的关注,在这个科目开展的过程中,欢迎他们去监察。他如果提得到具体的意见予委员会,再由委员会交予政府表示要这样他才满意,这一种监察才是真正的监察,我们一定会配合家长的监察。

  第四是回应胡红玉女士希望教材多元化,所以昨天提到她会争取一些拨款,让政府可以资助方方面面的机构去编订教材,包括家长会、学生、大学的机构,我们今日已可以即时回应,这拨款完全没有问题,我们一定会为委员会提供资源,让它可以令此科目的教材做到胡红玉女士希望见到的教材多元化。多谢大家!

记者:……如果现在在政府里面,反国教(国民教育)的人士继续有撕裂和不信任,你自己会再押上什么?你自己的底线是什么?

政务司司长:我没有底线。我……

记者:会否完成五年任期?

政务司司长:回应刚才说的什么底线,我可以这样说,加入第四届特区政府,我们是有诚意,亦有决心,亦有勇气完成我们各自的任期。不是我个人,而是整个问责团队,我们都希望未来五年能够服务香港市民,能够按行政长官竞选纲领,令香港无论在经济、社会的发展比今日香港更加好。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2年9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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