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经营无牌床位寓所被判罚
*************
*************
一名女子今日(九月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於旺角经营一所无牌床位寓所,被判罚款三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巡查旺角山东街一所怀疑无牌经营床位寓所时,发现该处所在巡查当日并未获发有效的豁免证明书或牌照,经营该床位寓所的女子因而被控违反《床位寓所条例》第5(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床位寓所均属刑事罪行,该署会继续致力打击无牌床位寓所,以确保入住顾客的安全。
发言人呼吁市民致电牌照处的举报热线(电话:2881 7498)、致电邮至hadlaenq@had.gov.hk,或於网页(www.hadla.gov.hk)下载表格,以传真(传真号码:2504 5805)举报违规经营的床位寓所。
完
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