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提升船艇和水上活动安全意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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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炎夏日,不少市民都会进行船艇及水上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市民大众的水上活动安全意识,海事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和香港警务处的代表今日(七月三十一日)为业界人士和水上活动爱好者举行船艇和水上活动安全讲座,就最新的水上活动情况交换意见,并再次宣传水上活动安全信息,避免意外发生。

  讲座在西贡赛马会大会堂举行,出席活动讲座的包括政府部门代表和水上活动专家,他们特别提醒以下安全守则,希望市民在进行水上活动时留意和遵守:

- 船艇必须由合资格人士操作,以安全航速行驶,不可超载;
- 船只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遵守避碰规则,不可离开操舵岗位;
- 驾驶时,要作适当的瞭望;
- 在航行时,要避免引起大浪危及附近的小型船艇;
- 在航速限制区行驶时,不可超越航速限制(5节);
- 当驶经其他船艇,或进入有潜水员和泳客的水域、限制区、鱼排或泳滩附近时,要减慢航速,小心驾驶;
- 船只要避免在其他船艇附近碇泊,以免造成危险;
- 船只要悬挂潜水旗(「A」旗),以标示正进行潜水活动,提醒其他船只要远离并小心慢驶;
- 事前清楚天气情况,做好热身,选择适当的水域进行活动;
- 切勿在吃药或喝酒后参与水上活动;及
- 切勿单独进行水上活动或潜水。

  有关本港水域内22个船只航速限制区的资料,可浏览海事处网页:
www.mardep.gov.hk/hk/pub_services/ocean/pvguide.html。

  有关部门一直致力推广水上活动安全的信息,除举办讲座外,亦会向业界和市民传递最新资讯,提醒他们要注意的事项。今年海事处更联同香港警务处制作了一辑全新的水上活动安全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向市民宣扬水上活动安全信息。

  香港警务处与海事处的执法人员会继续加强巡逻航速限制区、热门泳滩附近及船艇进行水上活动的水域。同时会采取行动,打击非法或鲁莽的船艇活动。康文署的救生员亦会加强留意各泳滩及附近水域的船艇活动;有需要时,会通知海事处与香港警务处的执法人员到场执法。



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