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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发言(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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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昨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第36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的发言:

主席:

  劳工及福利局和发展局将分别动议就《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肺尘病条例》)和《建造业议会条例》进行技术性修订,调低前者的征款率0.1个百分点,并同时提高后者的征款率0.1个百分点。以期在整体征款率维持不变,并确保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基金)财政稳健的情况下,让建造业议会有更多资源推行各项支持建造业发展的新措施。稍后,署理发展局局长将会就调升《建造业议会条例》的征款率提出动议。

  我现在动议通过印载于议程内的议案,修订《肺尘病条例》下向建造工程及石矿产品征款的征款率,由0.25%降低0.1个百分点至0.15%。

  多谢主席。



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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