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公司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动议增补第664A及665A条的回应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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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公司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增补第664A及665A条的回应发言全文:
 
主席:

  我希望就刚才议员的发言作回应。

保留人数验证的问题

  何俊仁议员认为应保留人数验证。我希望指出,在过去的公众谘询以及法案委员会的讨论中,不少委员、专业团体、商业机构、学者以及个别人士均指出人数验证存在不少问题,包括:

一、人数验证抵触「一股一票」的原则,少数股东在公司的投资可能很少,却因此而取得不相称的控制权;

二、人数验证造成操控投票结果的漏洞,例如一群股东,不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均可藉分拆股份不公平地影响投票结果;

三、就上市公司而言,由於普遍的做法是股东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股份,在投票时人数验证未能反映中央结算系统内绝大部分上市股份的实益拥有人的意向;以及

四、现时施行人数验证的做法及所带来的不明朗因素,有碍公司进行协议安排。由於这些计划通常让少数股东以高於当时市价的价格退股,当有关股份的买卖流动性不足,而计划推行受阻,将不符合少数股东的利益。

  基於以上理由,我们建议引入「百分之十反对规则」以取代人数验证,一方面可以解决人数验证为人诟病的问题,同时也向小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保障。值得一提的是,在「百分之十反对规则」的建议下进行的表决,可反映中央结算系统内股份实益拥有人对计划的意向。

  就如何保障协助投资者小股东这个问题,我趁这个机会回应李慧攌议员在二读时,曾提出过协助小投资者及小股东设立一个诉讼基金的建议。事实上,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小投资者。目前已设有一些机制,让小投资者可以按机制获得赔偿,或寻求财政支援以提出申索。二○○三年成立的「投资者赔偿基金」,针对交易所参与者和非交易所参与者,包括持牌中介人和认可财务机构的违责事项,给予每名买卖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投资者上限150,000元的赔偿。此外,受到不当销售手法影响的小投资者如果符合资格的话,可以向由消费者委员会担任受托人的「消费者诉讼基金」提出申请要求协助,向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索偿。近年,基金也有向结构产品投资者提供协助。政府会留意基金的财政状况,确保基金有足够资源应付应予协助的个案。

  与此同时,政府在三月七日已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法律援助条例》的决议案,包括扩大「普通法律援助计划」的涵盖范围,以纳入关於在销售证券衍生工具、货币期货或其他期货合约时涉及诈骗、失实陈述或欺骗情况的金钱申索。待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修订后,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可在该计划下申请法律援助进行民事索偿。

  我谨此陈辞,希望议员支持政府提出的新订条文。



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