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义务工作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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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不少慈善团体的职员向本人反映,受政府公帑资助的义务工作发展局(义工发展局),自本年五月起,新接手负责该局西营盘西源里摄影义工队的职员及专才义工队主管,每当有慈善团体向该等义工队要求义工协助时,都向慈善团体以「政治审查」方式,查问有关活动有否区议会议员(区议会)或立法会议员参与、合作或借用场地。上述的慈善团体职员指出,曾因有民主派区议员或立法会议员参与或合作举办某活动,摄影义工队的职员立即表示,须获上司批准后才可为该慈善团体开始招募义工。亦有慈善团体因此被义工发展局刻意扣减向慈善团体提供的义工,甚至拒绝安排义工。该等团体指义工发展局刻意令该它们的活动出现人手上的困难,情况有如「政治打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义工发展局共向政府申请了多少拨款;

(二)有否政府人员定期监管义工发展局的服务,以令公帑得到善用;若有,是由哪个政府部门及担当什么职位的公务员负责;若否,政府为何不对由公帑资助的服务的质素作出监管;

(三)是否知悉,义工发展局有否要求求职者或现任职员申报他们所属的政党或政治立场;若有,现时义工发展局分别有多少民主派及建制派的职员;若否,义工发展局有何理据要求各求助的慈善团体作出政治申报;

(四)是否知悉,义工发展局向慈善团体要求作出政治申报,是否已得到董事会通过,以及得到其总干事批准;若是,何时通过及批准,一切责任是否由其董事会及总干事负上;若否,是否由摄影义工队的及专才义工队的主管人员负责;

(五)是否知悉,义工发展局根据什么法律基础要求慈善团体作出政治申报;

(六)会否立即要求义工发展局的员工立即停止要求求助的慈善团体作出政治申报,或对它们作出政治审查;若会,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及

(七)会否立即指派公务员进入义工发展局的董事会,监察该局是否善用政府提供的拨款;若会,会指派哪个政府部门及担任什么职位的公务员;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义务工作发展局(下称义工局)是独立非政府机构。有关义工局的义工转介服务,实属义工局的日常运作事宜,本局尊重其独立性。就提问的各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政府於2007年至2012年五个财政年度给予义工局的资助为约港币3,100万元。

(二)义工局会将每年的年报、周年财务报告、核数报告及其他指定用途资助的报表等送交提供有关资助的政策局及部门(分别为民政事务局及社会福利署),以便当局监察拨款的运用。

(三)至(六)义工局的人事入职安排属於其内部事务。义工局表示,义工局按其抱负、使命和信念推展工作和服务,不会要求申请义工的非牟利或慈善团体、现任职员或求职者申报其政治立场。义工局的义工转介服务是根据既定的准则行事,主要准则包括有关活动须不属商业及牟利性质、不含政治及宗教目的、服务内容及环境不存在任何预见的风险、不存任何对义工不公平的情况等。

(七)义工局是独立非政府机构,其组织架构由义工局自行决定,民政事务局无意介入义工局的日常运作或决策阶层。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