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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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今日(七月五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今日报章报道麦齐光事件,想问公务员事务局会否跟进,而麦齐光的做法算不算走法律罅?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刚才在电台我已表达了关於当时申津的安排,基本上有几个条件,第一,申请的公务员需居住在该物业内,第二,该公务员入住的居所,自己是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家人亦不能有经济利益。总言之,吻合这三个条件便可以。

记者∶哪是否违规呢?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最紧要达致该三项条件,一般来说,我们不想在个案方面详细讨论。但基本上来说,向大家解释,最重要是该申请的楼宇不能由申请人自己拥有,亦不能由家人拥有。

记者∶这情况在当年是否相当普遍?此做法没有违规,但是否与该subsidy成立的原意相违背?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可以这样说,近年来新入职的公务员已没有这安排,大家都知道这是以前旧有的安排,之后我们亦有新的改进,例如买楼的津贴,而新入职的公务员具资格领取津贴时,基本上是一笔过,这样有个弹性,亦避免这些争论。

记者∶过去有没有一些案例是因为互相租住对方物业而被定罪?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刚才主持人有提及一两个个案,但每个个案情况不同,不能简单说这是违法或这是不违法。当有个案提出时,我们每个个案都要去研究、去跟进。

记者∶公务员事务局会否主动调查这个案?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们会了解情况,我们会了解多一些。

记者∶……有什么方法改善,防止这类事情再发生?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到底现时有没有问题,麦先生都表达了,亦作了澄清。制度基本上是有规例,我亦於刚才的解释中提及规例。当然大家都知道,公务员的条件有一个通常我们英文称为grandfather的豁免,正在领取的会继续。长远来说,这类制度会慢慢消失。但现阶段来说,即使有部分仍享有该津贴,都受我刚才所提及的几项条件规管。

记者∶……观感上会否给人「取数」的印象?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站在公务员事务局的立场,最重要是我们跟规条去做,感想上我们难以控制到。基本上,每个个案来到我们这里时,同事都会以专业态度去处理,看看有否违规。

记者∶局方过往有否主动调查申领这些津贴的人是否符合这几个规定?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无论是这计划还是其他计划,所有公务员他们自己一定有责任确保他们达到规例的目标,所以,任何的投诉我们会去跟进。

记者∶局方是否没有主动去调查或巡视他们有否违规或有否此情况出现?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们信得过公务员自己,当然任何的申津都有很明确的规例要去配合、要去做。我们一向都有制度,即有一个监察的制度,亦有一个申报的制度,我们觉得整体来说是没有问题。

记者∶旧制度是否不能改?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想大家都知道,更改旧制度是比较困难,因为更改这类正在领取的津贴是服务条件上的改变。大家都知道,服务条件的更改一定要受聘者和聘用者同意。所以,我们多数在有新制度时会引伸到新人,旧制度要做一些豁免,这是我们一向的做法。但我重复这不表示制度没有规管,不过,我们觉得制度可能在与时并进来说,并不是最适合现时使用,所以现时有些新的制度来取代。

记者∶局长,有几多公务员是用这旧制的housing allowance?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我手上没有这资料,或者我们日后再提供。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