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特区政府欢迎中央政府公布加强中港合作措施
********************

  就中央政府今日(六月三十日)公布多项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的政策措施,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对此表示欢迎和感谢,特区政府会积极与内地相关部门合作尽快落实该等措施。

  在今日公布的措施中,其中十五项与金融有关,特区政府表示这些金融措施充分体现中央对巩固及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支持,亦有助於加快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发展。

  在推动香港的人民币业务方面,有关措施包括支持广东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继续安排境内银行和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继续扩大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支持第三方利用香港办理人民币贸易投资结算,发展离岸人民币贷款市场;以及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额度,扩大试点机构范围至港资机构,放宽投资比例限制;在前海探索试点跨境贷款。

  特区政府表示这些措施有助推动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建设及协助国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在证券市场方面,中央推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联合设立合资公司;推出内地与香港两地市场相互挂牌的交易所基金产品;支持符合香港上市条件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为境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到境外市场直接上市融资创造便利条件等。

  特区政府说这些措施将加强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巩固香港作为内地企业重要的集资平台。

  在银行业方面,中央将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银行从事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以及允许香港金融机构依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广东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特区政府表示这些措施有助进一步扩大港资银行的业务范围,为他们在内地的业务带来新的商机。

  在保险方面,中央支持内地机构在香港设立自保公司,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以及加强粤港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探索粤港保险上协同为跨境出险的客户提供查勘、救援、理赔等后续服务。此举将会进一步推动两地保险业界的合作和商机。

  在会计业方面,容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员担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特区政府表示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有利进一步深化两地会计专业合作,以及扩阔香港会计师进入内地市场发展的空间。



2012年6月3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8时2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