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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就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签署意向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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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今日(六月二十八日)签署《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关於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的意向书》,以加强两地高等学校在人员互访、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等方面的交流。

  自回归祖国以来,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已经建立稳建良好的基础。为加强两地院校高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两地院校在国家教育部和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的支持下签署合作意向书,以进一步促进双方人员交流、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

  根据意向书的安排,香港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颁授权的高等学校和与其交流合作的内地高等学校,以「校际合作、双向交流」为原则,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合作。有关院校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任教的教师,均可参与交流活动,而香港本地的学生更可优先参与。活动类别包括前赴内地或香港高等学校学习、从事科研或进行短期交流访问等。中央政府为此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香港的教师和学生赴内地交流。

  教育局局长孙明扬、国家教育部副部长郝平、中联办副主任殷晓静及高等教育界代表等出席签署仪式,并见证十二所香港高等院校和十七家内地高等院校分别代表两地参与交流合作的院校签署合作意向书。

  孙明扬在致辞时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很大程度取决於人才素质。我们相信,意向书的签署把内地与香港的联系,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希望两地高等学校能够衷诚合作,尽快落实具体的合作项目建议,使彼此的合作交流能够更上一层楼。」

  大学校长会召集人、香港教育学院校长张炳良教授代表香港高等学校致辞时说:「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的交流和合作,有利达致『优势互补,共创双赢』。两地高等院校应当把握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过去的合作成果和基础上,继续深化彼此的合作关系,为国家及香港未来的发展作出贡献。」

  参与合作意向书内交流活动的两地院校名单见附件。



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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