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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六月二十七日)下午在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大堂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候任行政长官:大家好,向大家介绍查史美伦女士,查太。大家知道我在竞选期间我的政纲有一个主张,在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这个问题上,有一个主张就是成立政府和行业协作的金融发展局,推动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负责促进金融业发展,向外地推广香港的金融业。我决定委任查史美伦女士作为这个金融发展局筹备工作小组的主席,在七月一日开始工作。这个金融发展局可以让我们将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可以不断提高,使得我们能够继续加强我们作为国家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扩大我们的金融活动。在这里我想交给查太,让查太向大家介绍一下。
候任行政长官:在这里提一提我和查太说完金融发展局的事情之后,也有两样事情想向大家交代一下,一个就是「西九」专责委员会的报告,另外一个就是有关僭建的事,今日一共三件事。
我补充一下查太刚才的发言,这个金融发展局是一个协作的平台,它并不取代现在我们已经有的金融管理局或者其他金融机关的职能,它们之间的关系,即是我们这个金融发展局和其他金融机关的职能是互相补充的。
记者:为何选择在这个时间公布这个局?是否想淡化僭建的新闻?
候任行政长官:不是。我早前已经公布了扶贫委员会,亦都是用这样的方式,用一个筹备工作小组的方式来向我建议扶贫委员会日后的组成和它们的职能,我陆陆续续都会有有关一些任命的公布的。
记者:有关日后金融发展局的事,我们日后再找查太去详谈,我们想先听听有关僭建和「西九」的事……
候任行政长官:就「西九」的回应,我想说三点。这个调查报告证实我在担任「西九」设计评审委员过程当中,没有涉及任何的利益输送或者个人的诚信问题,这个调查报告还了我一个清白;「西九」专责委员会成立在行政长官选举期间,我明白社会大众对任何参加行政长官选举的人士都抱有更大的期望和更高的要求,报告对我作出的评语,我会以谦卑的态度去思考,日后在处理利益申报的事宜上,将会汲取有关的经验;第三点,我一直以来对专责委员会的工作都充分配合的,并且应委员会的要求对报告草稿核实、修正。有报道曾经指我曾经要求删除证供,有关报道与事实不符,专责委员会叶国谦主席今日亦都公开确认这一点。这个就是我的回应。
记者:报告指对你有遗憾,为何你还会觉得报告还你清白?
候任行政长官:大家知道这个调查委员会成立的时候,社会上有一个说法,指我作为评审委员与其中之一间参赛的公司或者队伍有利益输送,那时甚至有指那个利益的金额是几百亿,因此成立这个委员会。我相信成立这个委员会的目的并不是向我提出建议应该怎样去查「大簿」,应该公司内部的运作是如何。当然在调查完结之后,到最后的结论,有关遗憾和失望,就是关於当我有一个公职的时候,我在公司里面查有否其他有可能被视作有利益冲突的业务那个关系,做的时候应该怎样做。
但正如我在调查委员会作证的时候我都多番说,这个做法是我们公司行之有效的做法,事实上也不只是我们的公司这样做,我们的测量行业,包括我在这间公司之前任职的那间国际的大型公司的做法亦都是一样的。但委员会就一间测量师行内部查「大簿」的做法是如何,正如我刚才所说,它这个评语我是以谦卑的态度去思考,日后在处理利益申报的问题上,我会汲取有关的经验。
记者:想谈一谈有关僭建的问题,为何突然之间我们会收到一份新闻稿,是你找了四个认可人士去检查你的住所,在此之间没有人听过,其实我们也觉得很奇怪,你是否钦点一些人去检查你的住所?
候任行政长官:这不是钦点的。事实上今日大家如果看有一份周刊,它都访问了一位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的教授,他的观点是一样的,就是我作为买入这个物业的人,从地产商手上买入,而我买入的时候已经有人在这里住了七、八年,我是很难在那个阶段,这个物业已经完成了、使用了这么多年之后,在车位下面去挖这个一样空间出来的,所以大家如果看今日出版的这本周刊,都有一段这样的访问。
这几位,他们分别是工程师、建筑测量师、结构工程师和建筑师,他们的说法大家在这个新闻稿(见附件)已经很清楚。这个事实上也是常识来的,那日我带传媒朋友到现场看的时候,亦都其实想向大家说明这一点。
刚才提到那些事实的问题,或者为何现在才拿出来,大家知道问问题可以很快地提一个问题出来,但是要去了解一件事、查证一件事,尤其是发生在十二年前的事,是需要时间的。除了这一点外,我亦都想向大家说,今日亦都有一个说法,指我的泳池和花园的地方是霸占邻居得来的,这个我亦都请了律师再次证实没有这样的事,而有关的书面声明,我们会在明日发出。
记者:报道指你的花棚在你搬入后才搭建,你是否说谎?
候任行政长官:那个玻璃棚我承认是僭建的,我从来没有否认过玻璃棚是我起的,而我从来亦都没有否认过当我知道说那是僭建物之后我是有需要去拆的,我亦都没有因为说玻璃棚或者葡萄架之前有一个木的花棚、花架,因此那个玻璃棚或者葡萄架不是僭建物,我从来没有这样说。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买楼的时候一九九九年,收楼的时候是二千年,十二、三年前的事,我希望我能够有少少的时间去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然后再回答大家。
记者:……之前指搬进去后才搭建,你自己回覆的时候都是这样写,不是说谎是什么?
候任行政长官:现在有一个不同的说法,我回去再了解一下。但是重要的是什么呢,重要的是我承认玻璃棚和葡萄架是僭建物,因此要立即拆。
记者:玻璃棚前身的木架是否在你入住后才起的?
候任行政长官:这个回去我自己还要查一下,因为这是十几年前的事。
记者:你会承认是你说谎或地政总署那边出了些问题?
候任行政长官:你指地政总署是什么意思?
记者:因为《明报》是根据地政总署的图,显示你在购入的时候并没有木架的,你现在是指……
候任行政长官:我没有这样说,我回去了解一下。
记者:你是在何时邀请这四位专业人士去你住所视察?其实你之前不说,是否想看看他们的报告是否对你有利才公布,如果无利就当无事发生?
候任行政长官:完全不是。这些都是在香港知名的建筑界的人士来的,我不可以选择性去用他们的结论的。我自己知道那个车位下面的空间不是我自己挖出来的,大家去过的传媒亦都知道你不可能在已经起好的车位下面去挖这么多泥出来,事实上亦都没有这样的需要。
另外一点,在他们的声明亦都有说,就是这个位里面是有「灰士箱」,亦都有控制在泳池和山坡周围射灯的时间掣,这个亦都不可能在我们搬进去之后把电线拉到那个位的,种种请大家再详细看看。所有这些东西我都希望回应大家查询的时候,能够有根据,所以明日我们会发另一个声明,就是关於现在有一个说法,就是泳池和周围的花园用地是霸占得来的,这个亦是不可能的。谢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38分